时间:2015-08-25 18:14:51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
昨天(8月24日),在记者朋友在公安局门口的苦苦等待下,“邱启明聂远打人一案”终于出来了最终判决结果。据悉,被告人邱启明犯寻衅滋事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何睦、高峰、聂远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判处3人赔偿原告50万元人民币。
邱启明 高峰 聂远
此外,法院称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且有悔罪表现,均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当缓刑,聂远当庭被释放,而高峰因其他的案情需重新调查审判,或将加重刑罚。 而网友们听到要赔偿原告50万元,纷纷呼喊道:“打我!打我!打我!”这些网友也真是不要命啦,聂远可是练过功夫的一拳下去受得起?想必那位被告人也是伤 的很严重了。
法院宣判现场
据悉,2015年3月9日,邱启明、高峰、聂远、何睦等人参加完某综艺节目后,到某酒店开庆功宴。邱启明欲先行离开,结果在楼下因为的士司机拒载,与的 士司机发了争吵。后邱启明打电话邱启明、高峰聂远、何睦等人叫下来,由于喝酒过量,三个不问缘由上来对的士司机一顿拳打脚踢,据说高峰还搬椅子砸向了司 机,十分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