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的起源与发展 武术的分类 中国武术的起源与发展

2016-12-11 14:50:35 体育

  武术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中的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是我国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以踢、打、摔、拿、劈、崩、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基本素材,按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的相互变化的运动规律组成的徒手和器械的运动形式。它以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中的阴阳五行学说为理论根据,与哲学、医学、军事、生理学、力学等多种学科相联系,集健身、 自卫、艺术欣赏、陶冶性情等多种社会价值于一体,深受人们的喜爱,根深叶茂、长盛不衰。

  武术的起源与发展

  武术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人民少而禽兽众”的原始社会时期。当时的生产水平极为低下,面临天地洪荒、野兽成群的恶劣自然环境,迫于生存,我们的祖先发挥本身的智慧和灵活的四肢与大自然作顽强的斗争。他们不仅依靠拳打脚踢、跳跃、躲闪,且“伐木杀兽”,“以石为兵”。原始社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能中已经孕育着武术的萌芽了。

  夏朝(公元前二十一世纪),中国进入奴隶社会。私有制的产生,武术才从生产活动中分化出来,成为军事技能,为统治阶级服务,使武术开始向专门化、复杂化方向发展。

  到了春秋时期,奴隶制开始崩溃,奴隶主贵族在军队和教育方面垄断武术的局面被打破了,武术开始走向民间,军事战斗技能与民间武术逐渐分道扬镳。

  战国时期,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由于步兵的兴起和铁兵器的出现,武术的发展已经有相当的规模和水平,徒于相搏(即拳术)已成为专门的技能,并与“角抵”(即摔跤)在军队和民间广泛发展。剑术理论上有了“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庄子·说剑》)的精辟论述。 军队和民间出现空前兴盛的竞赛活动。由于大量骑兵纵横驰骋在战场上,刀术以实用性强受到重视和采用,而剑术作为战斗的手段已不适宜。但因长期的社会影响和剑本身在健身、自卫、表演、娱乐方面的功能,在社会上仍广泛发展,并出现了众多的剑术流派。

  这一时期,除直接用于战场的武艺外,武术的“舞练”形式有所发展,如舞剑、舞刀、舞双戟等。这是中国武术套路的雏形。

  到隋唐时期(公元六世纪至十世纪),舞练形式发展得更为丰富、精妙,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一项体育活动。

  宋元时期(十四世纪中期),民间结社的武术组织蓬勃兴起,演练拳、棒、刀、剑、弓弩及角抵的武术组织及练武艺人大量涌现,遍及城乡。民间武术日趋体育化。

  明清时期(公元1368年至1911年)是中国武术大发展时期,民间武术经过长期发展,已蔚为大观。各种拳法、棍法、枪法、剑法、弓弩法、马上兵械、杂兵流派丛生、丰富多采、竞相争雄。同时,武术著作,如《纪效新书》、《江南经略》等纷纷问世。这些众多的武术流派和著作的出现,为近代武术体系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础。

  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热兵器的出现,武术所用武器在军事上的作用已经丧失,武术完全演变成一项具有广泛社会价值的体育活动。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武术这一宝贵文化遗产,武术得到了新生,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发展。1949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后,就召开了武术工作座谈会,把发展武术的问题提到了新中国体育工作的议事日程上。

  1953年在天津举行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武术列为主要表演项目之一。丰富多采的民间武术第一次登上了新中国体坛的大雅之堂。

  1954年,各地体育院、系开始把武术列入正式课程。

  1956年,中国武术协会在北京成立。同手举行了十二单位的武术表演大会。

  1957年开始,国家体委组织部分武术家,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兼收并蓄取众家之长,整理编写出了简化太极拳、初级、乙组、甲组的长拳和刀、枪、剑、棍等二十多种拳术和器械的套路。同年,武术列为正式竞赛项目。

  1958年,国家体委制定了第一部以流传面较广的长拳、太极拳、南拳等为竞赛内容的《武术竞赛规则》,使武术比赛有规可循,在执行百花齐放方针的同时,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被列为历届全国运动会的比赛和表演项目。

  1982年12月在北京召开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全国武术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与会者,这对广大武术工作者是一个极大的鼓舞。会议总结了解放三十多年来武术工作取得的成就,研究、制定了武术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具体措施。这次大会是新中国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继之,武术事业蒸蒸日上,群众武术活动更加普及、活跃,先后成立了省级以下武术协会达1500多个。现在,经常参加武术锻炼的人遍及各阶层,达数千万人之众,习武健身活动已蔚然成风,成为我国人民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

  经过三年多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挖掘整理武术遗产工作,基本摸清了武术的家底,挖掘出一大批对研究武术历史和发展武术运动有重要价值的文献古籍、兵器实物;对老拳师掌握的、分散在民间的传统武术技艺进行了技术录相,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技艺失传的危险,为后世留下了可资继承与发展的技术资料。

  各项竞赛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已基本成熟。制定并实行了裁判员晋级制度、运动员等级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武术对外推广工作的深入,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由逐渐认识中国武术到喜爱、学练武术。现在中国武术之花已遍及世界,如亚洲的日本、东南亚各国,欧洲的英、法、联邦德国,北美洲的美国、加拿大,拉丁美洲的墨西哥、秘鲁,非洲的加蓬和大洋洲的澳大利亚等,武术活动都很普及。近两年,国际武术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欧洲武术协会、亚洲武联筹委会相继成立,两次在我国举办了国际武术邀请赛和一次国际武术教练员训练班。参加1986年“第二届国际武术‘天津日报杯’邀请赛”比赛和表演的一百四十多名运动员,来自五大洲的二十六个国家和地区,技术水平发展很快。1987年将举行亚洲武术锦标赛。这一切都表明:国际武术热方兴未艾,武术正在走向世界。

  而今,武术的百花园中,已经是春意盎然,充满了勃勃生机。

  武术的分类:下面具体谈谈武术的内容、分类及竞赛内容、方法。

  一、武术的内容及分类

  武术的内容极为丰富、流派众多。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普查表明:源流有序、拳理分明、风格独特、自成系统的拳种就达129个。过去,武术的分类法有多种,有的以名山、大川为界划分为少林派、武当派、峨嵋派,南派、北派等;有的以拳种的练习特点及风格划分为内家、外家的;也有以姓氏划分的。现在,一般按其技术特点分为五大类:

  1.拳术类:包括太极、形意、八卦、南拳、 通臂、劈挂、翻子、地躺、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等各种徒手拳术。

  2.器械类:

  (1) 短器械:刀、剑、匕首等。

  (2) 长器械:枪、棍、大刀、朴刀等。

  (3) 双器械:双剑、双刀、双钩、双头枪、双戟等。

  (4) 软器械:九节鞭、梢子棍、三节棍、双鞭、 流星锤、绳镖等。

  3.对练类:

  (1) 徒手对练:包括对打拳、对擒拿等。

  (2) 器械对练:如对劈刀、对刺剑、对扎枪、对打棍、单刀进枪、双刀进枪、朴刀进枪、三节棍进枪等。

  (3) 徒手与器械对练:如空手夺枪、夺匕首,空手破双枪等。

  4.集体项目:指六人以上各种拳术或器械的集体演练,如集体基本功、集体太极拳、集体九节鞭等。

  5.对抗项目:指各种由两人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的搏击运动,如散手、太极推手、短兵、长兵等。

  二、武术竞赛的内容和方法

  武术竞赛按其内容分为两大类:一是以套路运动形式进行的比赛与表演,二是以技击对抗形式进行的竞赛。技击对抗形式的竞赛还在试验阶段,尚未定型,现就套路竞赛的内容和方法作一简介:

  1.内容:目前的套路竞赛有长拳、南拳、太极拳、刀术、剑术、棍术、枪术、其它拳术、其它器械、对练和集体项目共十一项。

  2.竞赛的性质及分组:竞赛的性质由竞赛规程规定,分为个人竞赛、团体竞赛、个人及团体竞赛三种。竞赛分男、女成年组(十八周岁以上),男、女少年组(不满十八周岁),男、女儿童组(不满十二周岁)。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3.名次评定:

  (1)个人单项名次:得分最多者为该单项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余类推。

  (2)个人全能名次:按预赛中各单项的分总和的多少进行评定,得分最多者为全能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余类推。

  (3)集体项目名次:得分最多者为该项的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余类推。

  4.裁判及评分法:套路竞赛一般设总裁判一人,副总裁判一至三人。大会裁判一般分拳术、短兵器、长兵器、其它拳术、其它器械和对练及集体项目六个组,每个裁判组七至八人,其中裁判长一人,裁判员四至五人,计时记录一人,检查员一人。

  各项比赛的最高分均为10分,运动员完成动作时,裁判员依据规则对其评分,然后举牌示分(或通过电子示分器示分),裁判长根据裁判员的评分确定有效分并计算出最后的分(最后的分是删去最高和最低分,取其中间几个分数的平均值)。

  三、武术竞赛的场地、器械方面的规定

  1.场地:比赛在长14米、宽8米的地毯上进行,四周应标明5厘米宽的边线,在场地的两个长边的中点做两个中线标记。

  2.器械规格

  (1)枪:全长的最短尺寸必须等于本人直立,直臂上举时从脚底到指端的长度。枪杆(除枪尖)中线以下任何部分的直径,不得少于如下规定:

  成年男子: 2.29厘米。

  成年女子:2.13厘米。

  少年组男子:十四岁及十四岁以上者2.13厘米,十四岁以下者2.03厘米。

  少年组女子:十四岁及十四岁以上者2.03厘米,十四岁以下者1.90厘米。

  儿童不受限制。

  (2)棍:最短必须等于本人身高。棍的中线以下任何部分的直径规定与枪同。

  (3)剑:长度以直臂垂肘反手持剑的姿势为准,剑尖不得低于本人的耳朵上端。

  剑的重量(包括剑穗):

  成年组男子不得低于0.6公斤。

  成年组女子不得低于0.5公斤。

  少年、儿童组不受限制。

  (4)刀:长度以直臂垂肘抱刀的姿势为准,刀尖不得低于本人的耳朵上端。

  刀的重量(包括刀彩):

  成年组男子不得低于0.7公斤。

  成年组女子不得低于0.6公斤。

  少年、儿童组不受限制。

  (5)刀彩不得超过刀的长度;鞭彩规格不得超过20×15厘米。刀彩、鞭彩及其它器械上的彩绸,不允许带有任何附加物品。

  (6)武术器械应由钢和蜡杆材料制成。对练项目的金属器械除钢制外,也可以用其它金属代替。在比赛中,一些不常见的器械,如用其它材料制成,须经大会批准。

  最后介绍一下历届全国运动会武术比赛、表演情况及成绩。

  一、第1届全运会武术比赛于1957年9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市举行。参加比赛的有北京、上海、陕西、青海、广东、山西、湖北、江苏、吉林、湖南、宁夏、河南、辽宁、新疆、云南、甘肃、黑龙江、江西、四川、浙江、广西、安徽、内蒙古、福建、山东共25个单位172名男女运动员。

  比赛成绩:

  团体总分: 1上海, 2吉林, 3北京。长拳: 1邵善康、上海, 2蔡鸿祥、上海, 3安天荣、吉林。太极拳: 1杨炳诚、上海, 2张继修、黑龙江, 3刘高明、北京。长器械: 1韩明男、吉林, 2刘洪仁、黑龙江, 3成传锐、北京。短器械: 1徐学义、山东, 2成传锐、北京, 3于立光、黑龙江。表演项目:一等奖九名,二等奖十一名,三等奖十名。

  二、1965年第2届全国运动会上武术列为表演项目,未评奖。

  三、第3届全运会武术比赛于1975年9月13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参加比赛的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共28个单位317名运动员(男160名,女157名)。

  比赛成绩:

  团体总分: 1北京队, 2安徽队, 3山东队。集体表演项目:1广西队, 2陕西队, 3浙江队。男子全能: 1李连杰、北京, 2王金宝、江苏, 3王建军、北京。男子甲组规定长拳: 1王金宝、江苏, 2李连杰、北京, 3彭贵州,江苏。男子自选拳: 1李连杰、北京, 2沙孝奎、安徽, 3王建军、北京。男子规定枪术: 1俞吉元、上海, 2李连杰,北京, 3杨承冰、安徽。女子全能: 1陈道云、安徽, 2李霞、北京, 3张玲妹、山西。女子甲组规定长拳: 1李霞、北京, 2郝志华、北京, 3陈道云、安徽。女子自选拳:1李霞、北京, 2曹琼瑜、安徽, 3郝志华、北京。女子规定枪术: 1陈道云、安徽, 2李霞、北京, 3张玲妹、山西。男女混合项目,太极拳: 1王新武、宁夏, 2徐毓茹(女)、陕西, 3李克俊、贵州。南拳: 1邱建国、广东, 2颜建国、浙江, 3严伟国、浙江。自选刀术: 1李连杰、北京,2丁建三、安徽, 3徐其成、辽宁。自选枪术: 1杨承冰、安徽, 2王福义、安徽, 3俞吉元、上海。自选剑术:1陈道云(女)、安徽, 2张玲妹(女)、山西, 3李启明、山东。自选棍术: 1巩铁练、山西, 2王金宝、江苏, 3王建军、北京。

  四、第4届全运会武术比赛于1979年9月17日至28日在石家庄举行。参加比赛的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广西、贵州、云南、新疆、宁夏、内蒙古共28个单位,336名运动员(男168名、女168名)。

  比赛成绩:

  男子全能: 1李连杰、北京, 2王建军、北京, 3李志洲、北京。男子规定拳术: 1李连杰、北京, 2李志洲、北京, 3徐向东、河北。男子自选拳术: 1李连杰、北京, 2赵长军、陕西, 3李志洲、北京。男子刀术: 1李连杰、北京, 2李殿方、四川, 3许力、河北。男子枪术: 1张跃宁、江苏, 2陈龙、安徽, 3王振田、江苏。男子剑术: 1张安继、江苏, 2马威、山西, 3苏菲、广西。男子棍术: 1王建军、北京, 2邱方俭、山东, 3胡坚强、浙江。男子南拳:1曹伟民、上海, 2邱建国、广东, 3周树生、广西。男子传统拳术: 1胡宝林、云南, 2周树生、广西, 3李志洲、北京。男子传统器械: 1邱方俭、山东, 2刘怀亮、山东,3李连杰、北京。男子对练: 1殷玉柱、梁长兴、李志洲、王建军、李连杰、北京, 2王金宝、张成忠、王振田、江苏,3胡一林(李殿方)四川。女子全能: 1王冬莲、山西, 2李霞、北京, 3张仙萍、陕西。女子规定拳术: 1李霞、北京, 2王冬莲、山西, 3刘金菊、河北。女子自选拳: 1王冬莲、山西, 2李霞、北京, 3张仙萍、陕西。女子刀术:1王冬莲、山西, 2郝志华、北京, 3谢健萍、广东。女子枪术: 1于霞、山东, 2李莉、山西, 3张小燕、浙江。女子剑术: 1栗小平、山西, 2李霞、北京, 3楚凤莲、陕西。女子棍术: 1王冬莲、山西, 2朱多娟、安徽, 3郝志华、北京。女子传统拳术: 1苏自芳、云南, 2彭英、四川, 3宋丽、四川。女子传统器械: 1李霞、北京, 2楚凤莲、陕西, 3王冬莲、山西。女子太极拳: 1叶树勋、北京, 2苏自芳、云南, 3吴穗花、广西。集体项目: 1陕西队, 2浙江队, 3宁夏队。

  五、第5届全运会武术比赛于1983年9月17日至25日在上海市举行。参加比赛和表演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火车头体协共29个单位的108名运动员和81名特邀代表。

  比赛成绩:

  男子组,全能:1赵长军、陕西, 2李志洲、北京,3王建军、北京。自选长拳: 1李志洲、北京, 2王建军、北京, 3赵长军、陕西。太极拳: 1丁杰、河南, 2李克俊、贵州, 3吴云华、云南。自选南拳: 1黄建刚、广东, 2杨世文、广东, 3胡坚强、浙江。自选刀术:1赵长军、陕西,2李殿方、四川, 3王建军、北京。自选剑术: 1贾平、安徽, 2徐庆样、甘肃, 3马威、山西。自选枪术:1文喜太、山西, 2任刚、四川, 3贾平、安徽。自选棍术: 1赵长军、陕西, 2熊长贵、四川, 3马威、山西。传统拳术(一类):1梁长兴、北京, 2吴云华、云南, 3罗竞、湖北。传统拳术(二类): 1胡宝林、云南, 2任刚、四川, 3马威、山西。传统拳术(三类): 1赵长军、陕西, 2李志洲、北京,3王建军、北京。传统拳术(四类): 1黄建刚、广东, 2陈成林、广西, 3杨世文、广东。传统器械(一类):1熊长贵、四川, 2李志洲、北京, 3赵长军、陕西。传统器械(二类): 1肖汉斌、湖北, 2唐来伟、北京, 3喻少文、北京。传统器械(三类): 1王建军、北京, 2王会来、河北, 3梁长兴、北京。对练: 1李志洲、喻少文、卢金明、北京, 2王建军、唐来伟、梁长兴、北京, 3李殿方、熊长贵、任刚、四川。女子组,全能: 1郝志华、北京, 2栗小平、山西, 3李霞、北京。自选长拳: 1郝志华、北京, 2楚凤莲、陕西, 3栗小平、山西。自选太极拳: 1苏自芳、云南, 2林秋萍、福建, 3戈春艳、北京。自选南拳: 1黄惠贞、广东, 2吴秋花、福建, 3陈莉红、广东。自选刀术: 1郝志华、北京, 2张玉萍、山东, 3王冬莲、山西。自选剑术: 1李霞、北京, 2栗小平、山西, 3楚凤莲、陕西。自选枪术: 1栗小平、山西, 2于霞、山东,3陈凤平、山西。自选棍术: 1张玉萍、山东, 2郝志华、北京, 3赵翠荣、山东。传统拳(一类): 1戈春艳、北京,2苏自芳,云南, 3彭英、四川。传统拳(二类): 1楚凤莲、陕西,2张仙萍、陕西, 3冯景梅、河北。传统拳(三类): 1郝志华、北京, 2赵翠荣、山东, 3张玉萍、山东。传统拳(四类): 1李霞、北京, 2栗小平、山西, 3贾文琴、云南。传统器械(一类): 1李霞、北京, 2王冬莲、山西,3楚凤莲、陕西。传统器械(二类): 1郝志华、北京, 2栗小平、山西, 3张宏梅、北京。传统器械(三类): 1冯秋英、浙江, 2熊素琴、湖北, 3马敏卿、河北。对练: 1郝志华、吕燕、回旭娜、北京, 2姜瑛、郭燕春、湖南。 3张小燕、堵剑华(沈素娟)浙江。

  注:传统拳术一类:形意、八卦、八极;二类:通臂、臂挂、翻子;三类:地躺、象形拳;四类:其他拳术。传统器械一类:单器械;二类:双器械;三类: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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