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保健知识 准妈妈须知:围产期注意事项

2017-03-20 18:21:00 孕育

  孕妇从怀孕、分娩至产后恢复到正常状态,前后要经历近一年的时间,这是需要医学观察和保护的最长的生理过程。孕期、产期、产褥期等特殊生理时期,各有其特点和不同的保健要求。每一时期的保健工作质量相互关联、互相影响,不仅直接影响母亲和胎儿的健康,而且还可以影响下一时期的孕期保健。因此,围绕着分娩前后的科学研究,建立了围产医学。

  自妊娠28周起,至产后1周之内为围产期。为了保证母亲、胎儿、新生儿的安全、健康和优生,从确诊妊娠起就应进行积极监护和研究,针对胎儿在围产期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防和治疗,称为围产期保健。围产期保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加强孕期的监护。

  为了提高孕妇及围产儿的健康,尤其是高危妊娠的预测及监护,除一般的诊查外,还应采用妊娠图 (宫高、腹围的测量、自我监护胎动)、B超、胎儿心率与子宫收缩的电子监护、羊水胎儿成熟度的测定、胎儿——胎盘功能测定、胎儿血气测定等。通过以上各种监测既可积极预防及治疗妊娠的并发症 (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贫血等),又可监测胎儿在子宫内的情况(如胎儿宫内窘迫、胎儿宫内生长迟缓等),必要时给予及时、恰当的处理。

  2.加强分娩监护。

  分娩期是怀孕的关键时刻,对母子健康极为重要。因此,要严密地监护产程,借助于产程图监测宫缩、宫口开大、先露部下降和胎儿胎动情况。通过监护,还能及时了解产妇的血压、脉搏、呼吸等,以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新生儿保健。

  新生儿出生7天内,尤其是生后24小时的状况与新生儿的存活健康密切相关,所以新生儿保健很重要。

  具体讲又可分为以下保健管理内容:

  (1) 早孕筛查门诊。

  进行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盆腔检查及尿妊娠试验。如果确诊是妊娠,再做必要的化验检查 (肝、肾功能,梅毒血清试验,淋菌检查,血、血型、尿常规等)。根据筛查的结果,分别转入以下不同的围生管理门诊。

  (2) 孕期保健门诊。

  对各项检查正常、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孕妇应按期进行复查。妊娠28周前平均每月检查1次,妊娠最末一个月每周检查1次,介于两者之间应每两周检查1次,整个妊娠期平均检查8~12次。根据检查情况,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遇其他情况时应及时转其他门诊进行检查。

  (3) 遗传咨询门诊。

  既往有畸形儿或遗传病儿分娩史及家族遗传病史者,应进行咨询并给予相应处理。如本次妊娠为严重的畸形儿者,应及早终止妊娠。

  (4) 高危妊娠门诊。

  凡有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者需要进行特殊监护及相应的预防或处理。必要时,住院治疗,以便控制病情。

  (5) 不良因素预防。

  积极预防不良环境因素及某些药物对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并向孕妇宣传避免有害化学、物理因素及药物影响的卫生保健知识,孕晚期保健是从怀孕7个月以后定期做产前检查,纠正异常胎位,指导孕后期围生及新生儿出生后的各项准备,对围产期的重点对象加强管理和监护,避免早产、难产、过期产及死胎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6) 分娩监护。

  初产妇正常分娩一般于临产时住院,经产妇分娩较快,有分娩的先兆现象即可住院。高危妊娠需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入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