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保母子安康 孕妈妈的产前检查重要性

2017-03-20 19:47:00 孕育

  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便于医生及早了解孕妇的全面情况和发现潜在的不利于妊娠和分娩的各种因素,每个孕妇都必须主动地接受产前检查。从确定怀孕时开始,就应定期到当地医院请妇产科医生作全身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

  1.产前检查时间安排。

  (1) 孕12周内作一次产前检查。

  (2) 孕13周至27周每月检查一次。

  (3) 孕28周至35周每两周检查一次。

  (4) 孕36周至40周每周检查一次。

  (5) 孕40周以上无临产预兆,每周检查两次。

  (6) 有异常情况根据医生医嘱作检查。

  2.产前检查的目的。

  (1) 通过全身体格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孕妇的健康状况。早孕期健康检查能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一般性的疾病,如轻度贫血,服药和加强营养后即可得到治愈。如果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较严重的疾病而不适于妊娠的,可以及早采取人工流产的方法终止妊娠。

  (2) 在妊娠18周前后进行产前检查,可对胎儿是否患有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作出诊断。方法为抽取羊水作细胞培养,检查染色体及甲种胎儿蛋白的含量测定(妊娠晚期可做B型超声波检查)。这样,可以及早发现,及时终止妊娠。

  (3) 经过定期检查,可以了解胎儿发育和母体各方面的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可及早进行预防和治疗,使其不致威胁孕妇健康和干扰胎儿正常发育。

  (4) 通过孕期卫生知识的教育,以及做好临产前各种准备工作的指导,可使孕妇增强体质,精神愉快,顺利地渡过孕产期。

  (5) 通过全面和系统的观察,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异常胎位。还可以结合孕妇的具体情况,早期确定分娩时的处理方式,保证安全分娩。

  因此,产前检查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母体及胎儿健康和安全分娩的必要措施。

  既然产前检查的意义如此重大,那么在整个妊娠期一般要进行多少次产前检查呢?一般要求是9~13次。当确定怀孕后就应到医院去作第一次全身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以后每隔1~2个月检查一次,在怀孕6~7个月末 (24~32周末)每月检查一次,8个月(32~36周)以后每两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听从医生指导,要求什么时候检查就什么时候去医院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