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准妈妈必须做产前检查 必须做胎儿产前检查的十类孕妇

2017-03-20 20:03:00 孕育

  我们主张孕妇都要做产前检查,这对优生有益。尤其是以下孕妇,更要注意产前胎儿检查,以利早期发现胎儿疾患,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1. 高龄孕妇。35岁以上孕妇称为高龄孕妇。由于高龄妇女卵巢排出的卵子可能老化,甚至异常,其胎儿先天性畸形、先天性痴呆发生率较高,必须注意定期进行产前胎儿检查,以便及早发现是否有问题。

  2. 生过畸形胎儿的孕妇,特别是生过无脑儿、脊柱裂胎儿的孕妇,再生患同样病胎的可能性很大,约为5%~10%,所以要特别注意做胎儿的出生前检查。

  3. 生过患新生儿溶血症胎儿的妇女,如再次妊娠,胎儿的病会更重,甚至会死在宫内,所以胎儿检查很有必要。

  4. 多次出现流产或死胎的孕妇,若父母一方有染色体异常,应对胎儿进行检查。

  5.家族中有痛风症、蚕豆病、苯丙酮尿症者,其孕妇再次怀孕得同样病的可能性为25%,应注意胎儿检查。

  6. 怀孕早期,孕妇腹部接受过X线检查者,胎儿发生畸形的可能性较大。应对胎儿进行检查。

  7. 近亲结婚者,易发生各种遗传性疾病,要对胎儿进行出生前检查。

  8. 孕期用过 “致畸” 药物及病毒感染者,胎儿畸形发生率高,应做产前胎儿检查。

  9. 有习惯性流产史、早产、死胎、死产的孕妇,其胎儿均可能有染色体异常。这是由于夫妻双方或双方细胞核染色体异常,遗传给胎儿,而染色体畸变的胎儿有90%会发生流产、早产、死胎。

  10.患有慢性疾病的孕妇如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癫痫、甲亢、自身免疫性疾病、慢性心脏病、肾脏病等。

  有上述情况的孕妇定期做产前胎儿检查实属必要。检查方式可做羊膜囊穿刺术、胎血化验、超声波检查等技术,可早期发现胎儿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