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的婚俗

2017-02-06 21:36:00 知识

  解放前赫哲族就实行氏族外婚的一夫一妻制,极少数生活富裕者有一夫多妻的。同是一个氏族的人不能通婚,但同一个姓氏不是一个氏族的人可以通婚。从前,赫哲人通过比武方式择婿,姑娘的父母将女儿许配给胜利者。还有以比赛摔跤、滑雪、射箭、捕鱼、狩猎的方式选婿的。清朝末年逐渐发展成父母包办的封建婚姻形式。订婚形式有,经媒人介绍,由男女双方父母商定、相互换亲、指腹为婚、童养媳、招养老女婿,极个别者有捻亲等形式。男女双方的父母为子女选择配偶的标准:男方主要以捕鱼狩猎优劣做被选择的条件。有的还要验看男方能不能一刀削成一个“说论”(烤肉杈);选择女方的条件是:以劳动好、手艺巧和聪明贤慧为标准。

  说媒时,先由男方的父亲、伯父、叔父或其亲属中年老长辈之人,带酒至女方家中,与女方父母共饮,酒过三巡便可提出求婚之事。如果女方父母同意了,再给女方祖父等其他老年人斟酒。如果女方父母不同意即作罢。但也有一次说亲不成而多次说亲的。订婚后,当即将男方领至女方家中拜认未来的岳父、岳母。如果男女双方家离较远,也可次日拜见,这时姑娘需回避。同时双方共同商量彩礼,彩礼多少可根据男女双方的家庭情况、社会地位等确定,一般要一匹马、一口猪,酒若干斤,衣服若干件送给女方。订婚之后,男方经过女方村屯时,必须在女方家中留宿,否则,要被女方家中责怪。从前,男方在没结婚之前,可先到女方家中同居数天,然后再举行婚礼。

  订婚后先过小礼,赫哲语称“庙库庙库仁”,由男方送酒肉给女方家中,邀请女方的一些近亲老年人开怀畅饮,除将一部分彩礼送给女方外,并商议减少所欠的部分彩礼数目,同时议定过大礼和结婚日期。过大礼,赫哲语是“萨日来尼”,这时,男方须将女方索要的衣服、布匹、柜子、首饰、家具,还有马匹等彩礼全部送上,便可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