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撒尼尔·霍桑小说《红字》观后感

2017-05-12 11:33:00 知识

  长篇小说《红字》(1850)描写海丝特·白兰犯了通奸罪,受到胸佩标志其耻辱的红色A字公开示众的责罚。她拒绝说出同犯姓名,带着私生女珠儿离群索居。其夫齐林窝斯来到小镇,察觉出青年牧师丁梅斯代尔表现异常,用药物显示出他的胸口上的红字,证明了他就是海丝特的同犯。海丝特不忍心看着爱人遭受精神折磨,准备和他远走他乡。临行前,丁梅斯代尔公开忏悔了自己的罪行,随后心竭而死。不到一年,齐林窝斯也去世了,并将遗产赠给珠儿。若干年后,海丝特只身从异地回到小镇,直到终老。她葬在丁梅斯代尔坟边,并共同一块刻着红字的墓碑。

  《红字》是一部善与恶交错、美与丑混杂的作品。作者借助于一个两性相悦的题材,探索人性善恶的奥秘,昭示他的矛盾心理:在对宗教的鞭挞中掺杂着对它的深深的敬畏,在对未来的憧憬里又投入现实的浓重阴影。这种矛盾主要表现在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两个形象中,作者以海丝特表现他对宗教的叛逆,又以丁梅斯代尔表现宗教留给他的深深影响。海丝特不是单纯的赎罪女子,在她身上,端庄、贞静、美丽远远超出通奸罪有可能带来的卑琐。面对丈夫,她有过羞愧和畏惧,但她更多表现出的是坦然和自尊。有三方面内容为证: 其一,海丝特走出狱门,第一次公开亮相,她的庄重“令人想起了圣母的形象”。她胸前佩戴的红字,本是耻辱的标志,结果,她以灵巧的双手把它绣得精美异常,使它成为她身上最美的装饰品。甚至在她死后,她也没忘了在墓碑上刻下红字,永远提醒和告白世人这里曾发生过的故事。这不是忏悔,而是海丝特对人类自然天性的充分肯定。其二,海丝特的私生女珠儿,是海丝特的又一颗红字。她的活动是海丝特内心世界的外现。在她身上,没有被社会抛弃的孩子常有的孤独与胆怯,相反,她的身上充满着盎然生机、顽强的野性和超自然的禀赋。面对嘲笑她的孩子们,她不是像母亲一样默默忍受,而是挥舞拳头冲过去把他们吓跑。她的反抗表露出海丝特不肯屈服的潜在意识。其三,对待同犯丁梅斯代尔,海丝特大胆鼓励他和自己一道远走他乡,只要离开这片土地,忘掉这里的人,就能找到内心的宁静和幸福。由此可见,海丝特的内心并无犯罪感。她的离群索居,不是悔罪,而是对自身追求的肯定。与她的公开罪行相对照,丁梅斯代尔一直是个隐秘的罪人。他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对生活的渴望始终被压抑在十字架的巨大阴影之下。当他偶尔越过信仰的栅栏,做出离经叛道的行为之后,恐惧和悔恨立即占有了他的全部内心。怯懦使他不敢公开罪行,职业又在怯懦之处加进一层虚伪。他那无法消除又无法排解的犯罪意识便成为镌刻在胸口上的红字。海丝特没有罪恶感,因此公开得坦然; 丁梅斯代尔犯罪感时时萦怀,因而隐秘得难堪。他不能远走他乡去寻找幸福,因为忏悔在他内心,无计可逃,只有结束生命才能找到真正的宁静。作者以此说明“恶”来自于每个人的内心。“恶”与“善”又常常共生,彼此混杂; “美”与“丑”常常相伴,岂是凡夫的眼睛所能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