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民间教育介绍

2017-06-05 16:42:23 知识

  在历史上,彝族民间传统教育的教育形式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自然形态教育等五种形式,这五种教育形式构成了彝族传统教育的教育结构。

  一、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即在家庭中实施的教育,通常多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其子女及其他晚辈进行的教育,同时也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彝语称家庭教育为“苦伙苦玛”,其意为“家内教育”。彝族家庭教育的产生是彝族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彝族先民谋生的技能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初是在先民内部长幼亲疏之间进行传授和学习的。在彝族的神话传说中(包括文献记载),有许多先民包括教民用火、狩猎、畜牧、耕种甚至酿酒等方面的发明创造者,这些先民中智者们的教民活动就是后来家庭教育中的谋生技能和生活教育的具体内容。在当时的教育中,母亲和先民社会中有经验的老年人承担着对年轻一代的主要教育责任。实际上,从今天的彝语中可以看出,当时已有专门对年幼一代实行教育的公共场所。如彝语中形容某人“不服教育” 为“伙得玛得阿喇”,“伙”意为“养”,“玛”意为“教”,“得”意为 “……地”,“阿喇”意为“不来”,直译为“不来教养之地”,现专指“不愿接受教育者”。“伙得玛得”即实行教育的公共场所。随着婚姻形态的进化,彝族社会由石尔俄特以前时代“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血亲家庭阶段发展到以父系血亲为主体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也就是开始了家庭教育。文字可能也产生于这一时期。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组织形式,是社会的细胞。彝族的家庭既是经济单位,又是家支的基本单位。就经济单位而言,它具有组织生产或自行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的职能;就家支单位而言,它又具有血缘的生育单位和教育单位的职能。因此,在家庭教育中有一整套共同的教育原则、教育形式和内容。信奉着“依惹依可读,苏读勒鲁 (自己的孩子自己不教,处处为难)”的教育信条,十分重视家庭教育。

  (一)以伦理道德教育

  彝族家庭可以说从孩子一出生甚至到耄耋之年都在进行品行教育。这种品行教育往往与家法、家规、习惯法与社会礼俗交织在一起,其内容涉及衣、食、住、行、婚丧、道德、礼仪、继承财产等。如长辈入室,须让其上座; 路遇长者长辈,须下马待立,长房之弟,虽年少亦尊称为兄,须以兄礼待之; 男女之间,翁在媳远避,兄在弟妇远避;主客之间,途遇各自下马;客入室,起立让上座,要去做客,杀牛吃三坨(小块),杀羊杀猪吃二坨(小块),杀鸡吃一坨(小块)。对女子要求更高,言谈要掩口而笑,坐时双脚并拢,忌伸腿而坐(男子忌跷腿而坐)。家庭中的长者或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注意躬行身教,从家庭成员的耳濡目染过程中渗透到子女的思想行为里。

  (二)家谱教育和宗教教育

  彝族家支制度在彝族社会长期得以沿袭,完全得益于彝族家支内个体家庭的教育。实际上,家支教育一部分是在个体家庭内完成,一部分是在家支内完成的。家支又有远家支和近家支之分。即使是近支,也还有远近之分,因而远家支教育属社会教育。作为以宗教教育和家谱教育为主要目的祭祖活动,一般是共同在同爷辈的家庭内举行的,即祭近祖,进而才到家支内祭远祖。

  祭近祖活动是彝族社会个体家庭中非常重要的活动。通过这一活动,使后代了解祖先的丰功伟绩,了解自己的家谱,形成对祖先的信仰观。任何宗教中的人神关系都是人人关系异化的表现,彝族社会的人和祖的关系也不例外。所异化出的祖先,通过祭祖,使人和祖先发生联系,在宗教观念上既制约死者又规范活人的宗教道德原则,不仅要求后代追孝祖宗,肃敬祀事,躬行祖道,还要求祖先惠顾其嗣,庇荫其子,体行祖德,福佑后代。

  家谱教育和宗教教育除了在家庭祭祖活动中进行外,还在家庭的宗教或其他活动中继续进行。家谱是一种记忆家支世系的口传谱牒,构成方式主要是父子连名,兹伙家庭、诺伙家庭、曲诺家庭都十分重视自己的家谱。家谱教育是彝族家庭教育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一般都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让孩子背诵。

  (三)健康教育

  彝族家庭非常重视对孩子的养育,一怀孕,家中就有很多禁忌。临产,一般由多子女的健康妇女担任接生,从乳儿期到幼儿都要倾其家中财物,以各种名义宰杀家畜家禽,保证母子营养。到了少年,在家庭饮食中,仍然首先满足小者,以保证其健康成长。孩子出生以后,有很多禁忌来维护其健康,如忌讳说孩子漂亮、孩子胖、孩子重,以免夭折;也通过取名来体现,如 “拉比(意为旧裤)”“波比(意为旧裙)”等。孩子不说话之前,禁止烧梧桐柴火,因梧桐树的彝语名称与彝语“哑吧”同音。除此以外,通过家庭的宗教活动,来保佑孩子健康成长。在家庭中,除少数宗教仪式外,大多数宗教活动都是为了家人的健康举行的。家庭劳动,如跟随父辈和长者一道参加狩猎、摔跤等都是增强孩子体质的教育方式。

  (四)启智审美教育

  以口头和书面文学为主要形式的启智、审美教育在彝族社会家庭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讲述或诵读者一般都由长者承担,在家中任何时候都可进行,形式多样,可讲、可唱、可诵,其内容有话、史诗、传说、故事、寓言、谚语尔比(与格言谚语同)、歌谣、抒情长诗、叙事长诗、克智等,具有启迪儿童聪明才智的作用,培养他们分清是非、憎爱分明的道德情感。无论是故事、史诗、神话、寓言,还是克智、歌谣、长诗等语言艺术,对于打开儿童的心灵之窗,丰富想象力,发展情感,陶冶审美情操,都是很好的教材。之所以彝族社会中人人都是故事讲述家、民歌手和诗人,其原因在于彝族家庭教育中的丰富多彩的启智、审美教育。

  以上四个方面的教育原则、教育形式和内容,都是彝族民间家庭教育共有的普遍现象。但是,由于彝族社会的性质和结构又决定了彝族家庭教育并非单一形式的家庭教育。不同等级的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其实施的情况、指导思想、教育内容等各不相同,不同职业的家庭教育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凉山彝族社会中还分为奴隶呷西和阿加的家庭教育、曲诺家庭教育(包括毕摩家庭教育)、诺伙家庭教育、兹伙家庭教育四类。

  第一,呷西奴隶和阿加的家庭教育。

  在凉山彝族社会中的呷西奴隶,不但没有生产资料,而且没有人身自由。呷西奴隶整天为主子劳动,难以有正常的家庭和家庭生活。呷西奴隶的一切,包括他们的身体、所有的劳动产品以及他们的子女,全都属于主子。呷西奴隶所生的子女同样也是小呷西奴隶,是主子的私有财产。自然,小呷西奴隶也难以受到正常的父母之爱和家庭教育,即使是能够受到一点点家庭教育,也只能是在跟随父母在外劳动过程中才能获得。

  阿加家庭具有相对独立性,一般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并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因而子女能在家庭里接受父母兄姐的教育。阿加是主子的生产奴隶,虽然有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但其身权、婚权和亲权均由主子掌握,这样条件下产生的家庭教育也是不健全的家庭教育,自认为低人一等,并且在主子大家庭的影响下,其家庭教育仍是以如何为主子服务为主要内容。所受家庭教育的优劣还取决于其主子大家庭的开明程度,若其主子大家庭较开明,就可得到较健全的家庭教育;反之,就不可能获得健全的家庭教育。

  第二,曲诺家庭教育。

  曲诺家庭教育除了彝族社会家庭教育中共有的教育原则、教育形式和内容外,还有其独特的教育形式和内容。曲诺家庭让孩子从小就懂得本家庭所属家支的光辉业绩,也宣扬亲族家支的血统,使孩子从小就热爱本家支,并知道如何才能在婚姻上永远保持家支的血统荣耀、贱视奴隶。也有一整套符合曲诺家庭的家法家规和道德准则,让家庭成员严格遵守。由于曲诺对其上的诺伙或兹伙的态度上有两重性,因而也表现在家庭事务的各项活动中,孩子从这些活动中懂得要保护家支成员的生命财产、经济互助、维护内部团结,甚至与阿加也有按辈分亲属称谓相称。另一方面,家中长者从言行、举止礼仪绝对顺从诺伙或兹伙,但平常的言谈中又露出“诺迪曲阿姬(义为孬诺伙不如曲伙)”等话语,感染下一代同样保持其这种口服心不服的心态而代代相传。曲诺当中的中户和大户要对其子(女) 进行战事和军事教育。

  毕摩原来由兹伙来担任,后由诺伙担任,再后来由曲诺阶层来担任,因而毕摩家庭属曲诺家庭范畴。但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在毕摩世袭的家庭教育中有其特殊的家法、教规、礼节、道德、禁忌和惩处制度,这些教育内容是以在家庭中言传身教的形式教化后代毕摩的。

  第三,诺伙家庭教育。

  诺伙家庭教育除与彝族社会其他家庭教育共有的原则、形式和内容外,还有其特殊的教育内容和形式,重视对儿子教育,强记家支祖先的谱系和业绩,以继承家支事业。除了彝族社会共同遵守的伦理道德规范以外,根据不同的家支家庭制定有不同的家法家规,后代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准则。从家庭教育中开始用“诺迪色阿博” (孬诺伙都不会有主子) 等话语教育后代,自视高贵,是天生的统治者,贱视其隶属民及阿加奴隶和呷西奴隶,这些心理在孩子中得以继续保持。体力的锻炼和武器的习用也在诺伙家庭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教育形式是有目的地跟随父辈和兄长狩猎、摔跤、习用刀枪、骑马、观看家支战争等,因而凉山彝族有“诺惹什库目提子,曲惹什库勒提莫(诺儿七岁独自骑马,曲(诺) 儿七岁独自犁耕”的谚语。部分诺伙家庭也重视文化教育。

  第四,兹伙家庭教育。

  兹伙家庭除与彝族社会其他家庭教育共有的教育原则、形式和内容外,还有其特殊的教育形式和内容。兹伙家庭较诺伙家庭和曲诺家庭及其他家庭更重视子女的教育,特别是文化教育,除严格的家庭教育外还有学校教育。

  由于凉山彝族有“兹莫子孙以独为贵”,所以一般兹伙子嗣较少,除沙马、尔恩少数兹伙家族外,其他一般都没有家支组织,因而在兹伙家庭教育中并不都十分重视家支观念的教育。从兹伙家庭父辈在办理事务或其他活动中,兹伙后代得到了感染,视兹伙的血统最高贵,具有无上的权利的观念,使兹伙的后代们在婚姻上也形成了不能与凉山彝族社会中的其他等级相通婚的观念。

  毕摩

  二、学校教育

  彝文和学校教育应该是同时产生的,在彝族历史社会中存在的“伙得玛得” (养教之地),就是原始的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也称“共同教育”,其特点是有固定的场所、专门的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学生,有一定的培养目标、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校一旦产生,即成为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学校教育得以不断完善。因此,学校教育有古代学校和现代学校教育。“毕惹”和“毕莫” 不一样,“毕莫”即教师,与之相对的还有“毕惹”即学生。在彝语中早已有了“学校”的概念,如“玛得”和“如得”。“玛得”一词可能出现比较早,属彝族社会中较早的学校教育形态;而“如得”即“学的地方”,是“学校”的全部语义的概括。彝语除了毕摩教育中的“毕莫(教师)” “毕惹(学生)”以外,在彝族教育中还有“玛莫”一词可能出现较晚,作者曾对“玛莫” 一词作过深入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人,调查结果认为“玛莫”这个概念可能不是晚近才出现的。因此,彝族社会中早已有了学校教育。在凉山彝族社会中,有以下两种学校教育形态。

  (一)毕摩教育中的学校教育

  毕摩是彝族文化的传播者。传说早年的毕摩既是祭师,又是政治领袖,还是教彝族文字的教师。现在毕摩所戴的神笠上面的圆圈补丁越厚越显赫的掌故,出自早年毕摩佩戴斗笠出行到各彝区游教彝族文字时,由于风吹雨打,沿途又披荆斩棘而留下的无数补丁。不管这些传说是否真实,在毕摩的传承教育过程中确有学校教育存在。

  毕摩教育中的学校教育,一般有固定的场所,由毕莫当教师,有数量不等的毕惹学生。其培养目标就是根据所学的成绩,来定学生未来应做哪个层次的毕摩;其教学内容就是彝族及各类经书和各种仪式地有一定的管理制度,只教、传男性子嗣。

  一般情况,毕莫带毕惹不需办严格的手续,只要毕莫同意吸收毕惹,只需毕惹父母与毕莫商定大概学习时间,三年、五年或更长,学哪一类,学到什么程度等即可。学费一般不计较,只是在开学和毕业时要相互赠送。毕惹给毕莫一些银子、布匹和买酒宰畜招待,毕莫给毕惹们衣物、书籍和法器用具等。

  起初,让毕惹们学彝文、背经文,有的毕莫把一天分为三个时段,让毕惹们学习不同的内容;晚上由毕莫一句一句地领读,毕惹们跟读并背熟,不看文字;清晨毕莫督促毕惹们背诵牢记头天所学的内容;白天毕莫教毕惹们识字和写字。教材大多是毕惹们在毕莫的指导下抄老版本,不论多么著名的毕摩所拥有的经书都只有一个版本,没有一式两本的。

  毕惹们达到对经文相当的熟悉和有很深的彝文功底以后,毕莫才教毕惹们做各种仪式。具体内容为哪类仪式用哪类经文,哪些步骤用哪首经文,哪些仪式有哪些步骤,先后顺序是怎样安排的,哪些仪式需要什么样的牺牲,要多少,要些什么种类的神枝和数量及怎样插、怎么摆,各组神枝和草像、木像代表什么,等等。同时,毕惹们还要学一定的画像艺术。在这种复杂的步骤中经文不能缺漏章节,也不许弄错顺序和插错神枝位置,直到熟练即可毕业做毕摩。但一般毕惹们学完这些内容以后,还要跟多个毕莫学习,才能成为层次较高的毕摩。

  (二)其他学校教育

  在凉山彝族社会中,除毕摩教育中的学校教育外,还存在有具有家塾性质的学校教育。所谓的家塾,与普通的私塾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它有家族性质,入学者是本家族子弟,家族提供助学费用,少量外姓来学者,也多为外亲子弟。彝族社会中形成这种性质的学校,也可能与彝族社会的家支制度的形成有关。不过这种学校只由兹伙与凉山周边地带的少数诺伙和曲诺大富人家举办。兹伙举办的这类学校,是兹伙在家设立的学校,学生由本家支和外亲或亲近的隶属民子女中产生,有的完全是为了给兹莫儿子陪读。为了应付官府,记账目,因而聘请彝文老师的同时,有条件的还请汉族教师学点汉语文。但是,不论是兹伙举办的学校,还是周边地带的诺伙和曲诺大富人家举办的学校,学生人数少,大多为本家支子弟,所学到的知识只能为以后学习彝文打基础,因为其教学内容一般比较零散,不系统。

  三、社会教育

  这里所要述及的社会教育是指有意识的培养人,有益于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活动。在彝族社会里,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和其他教育的补充形式。在家庭教育里没有得到完善的,在社会教育中得到补充和充实。如品行教育、家支教育、健康教育、启智审美教育都在社会教育中得到加强和扩展。凉山彝族社会教育是通过婚、丧、节、祭祀家支事务、游戏等社会活动进行的。

  (一)家支教育

  前面已讲过家支教育部分属家庭教育,部分属于社会教育,一般彝族家支聚村而居,形成大散居小聚居。在家庭内完成的教育属家庭教育,超出家庭内完成的,属社会教育。社会教育是通过家支内祭远祖仪式、婚、丧、处理家支事务等活动中进行的。这种教育形式比家庭教育还要更直观、更直接地感受到家支观的教育,使其更加根深蒂固。

  (二)启智审美教育

  神话、传说、故事、寓言可随时在家庭中讲述,但史诗、歌谣、抒情长诗、叙事长诗则不能随时在家庭中吟唱,有的只能在特定场合中吟唱,因而接受这方面的教育,在家庭中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只能在婚、丧、节、祭祖等社会活动中才能接触到全部内容,特别是史诗、抒情长诗、克智具有知识性、趣味性,青少年不仅通过这种歌和辞学会吟唱,这对青少年的启智审美教育无疑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而且还可以学到许多知识。

  (三)伦理道德教育

  伦理道德教育除了在家庭中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外,还在社会中通过各种社会活动形式来继续实施,形成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品质、道德情操和高尚的精神境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凉山彝族社会除了家庭以外,在婚、丧、节、祭祀生产劳动及一切社会活动中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施加影响,通过《玛牧训世教育经典》,社会成员中的长者或智者根据社会的各种活动、各种事象、各种时机、各种不同的情况下,寓情于景,引出《玛牧训世教育经典》的名言警句,对其下一代成员进行伦理道德、行为规范教育,使之自觉地遵守伦理道德和行为准则,履行自己对社会和他人应尽的义务。

  四、游戏教育

  游戏是体育和智育的一种形式。彝族社会中有娱乐游戏、智力游戏、活动性游戏三种。其中有些游戏是在凉山社会婚、丧、节、祭祖等活动中进行的,游戏是社会教育中一项十分丰富有趣的活动,在儿童的生活以及成长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彝族社会儿童起初的游戏还是从家庭开始的,先和父母、长者做游戏,然后开始独立做游戏。因此,游戏活动对孩子来说是有阶段性的。真正意义上的游戏就是开始与同龄孩子一块儿参加各种群体游戏。游戏合作得越好的伙伴,越能成为好朋友,直至成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孩子开始参加群体游戏,就意味着开始步入社会。彝族社会非常重视孩子的游戏活动,有时父母、长辈都要与孩子一块儿做各种游戏,以起示范作用,也帮助孩子制作游戏工具,孩子也可以学着父母、长者的样子自己制作。彝族社会让儿童参与游戏是有阶段性的,根据孩子的年龄、体力、智力程度来参与。

  五、自我教育

  自我教育主要是指个人自学活动以及自省、自修等行为。彝族社会也非常重视后代的自我教育行为。

  (一)自学行为

  彝文历史悠久,它的传承一方面是毕莫教弟子学生传承,另一方面是在通过家塾式的学校教育中得到传承。但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这两种传承的人数是极其有限的,能够创造出民族的文字,而且世代相传,仅在一小部分人中传承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在彝族社会,大部分人是通过自学而获得彝文知识的。自学方法多种多样,有的先跟识字的人学,学到一定时候自己学,不懂的或不认识的再去请教;有的完全自学,不懂的或不认识的请教父辈;有的学到一定程度以后,跟毕摩或有文学书籍的人转抄其书籍。凡人(即不做毕摩的人) 一般不转抄毕摩的经书,只抄文学“克智” “勒俄”等书籍,然后加以背诵、学习,许多民间歌手就是这样产生的,他们通过自学,在传唱、传诵时又不拘泥于原作,加以自己的感受、感想,使作品日臻完善。许多经典作品就是这样加工锤炼而成的,正因为彝族社会中有一部分人通过自学成为识彝文、通文学的人,才能使彝文数千年来世代相传,文学形式越来越丰富多样,经典作品越来越多,文化科技得以发展。

  (二)自省行为

  自省是彝族社会自我教育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教育活动。自省教育的内容主要有伦理道德、家法家规和品行修养。彝族社会不仅重视在家庭中和社会中的伦理道德教育,也重视伦理道德的自我教育。所谓伦理道德的自我或自省教育,就是家支社会为了实现一定的道德理想而对自己的品行进行锤炼和陶冶,实际上是一种对道德的认识和实践活动。通过自省反思,谨慎地注意自己的内心,约束自己的行为,处处以伦理道德准则去衡量自己,告诫自己不能有违背道德的思想和行为,才能成为知礼而高贵的人。自省行为也体现了严格道德自律的精神。

  (三)慎思行为

  慎思也是凉山彝族社会自我教育中一项重要内容,彝族社会要求其成员凡事都要慎思,“我布我罗目,我布斯孜目,斯孜阿鸭目” (反复慎思,仔细慎思,推敲慎思,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具有思想的人)、“我布我罗目,我布节孜目” (凡事之前都要慎思),这些彝谚尔比都是为了让社会成员懂得慎思的道理和慎思带来的效果,而慎思过程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教育。

  六、自然形态教育

  自然形态教育,是指渗透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口授心传生产、生活经验的现象或形式。彝族社会对后代的生产、生活经验的教育基本属于自然形态教育,后代的生产、生活经验全是家庭生活、社会各种活动和户外各种生产劳动中口授心传而习得,只不过这种口授心传的自然形态教育是遵循后代身心自然发展过程,考虑后代的身心、年龄和个性,即自然地适应其教育内容。《玛牧训世教育经典》中对什么年龄可以接受什么教育有严格的规定,对什么样的年龄有什么样的身心发展特征也做了详尽的描述。一般来讲,9 岁以前在家接受父辈和长者们的口授心传;10岁到12岁开始独立做一些家务,并试着适应家庭以外的生产劳动;到13岁以后,开始参加各种生产劳动,男子可以学一些职业性的劳动,如木工活、编织竹器、银匠学徒、铁匠学徒等,女子开始学一些织布、拧线、绣花等,逐步从力所能及的劳动开始。

  在生产劳动中习得生产劳动的经验,同时在从家庭到社会的各种生活中逐步习得生活经验,从而成为健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