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摩及毕摩信仰文化

2017-06-05 17:27:00 知识

  一、毕摩

  毕摩,系彝语音译名词,“毕”是吟诵、念诵,“摩”是耄耋,毕摩意即老先生、老知识分子,是专指有学识、有修养的老者,是尊称。彝族分布于广阔的西南边陲,由于时代、地域或支系方言的差异,汉字音译也有异,各不相同,也称“白马”“呗马”“比目”“笔磨”“拜玛”“兵母”“白毛”“阿毕”“白磨”“呗耄”“布慕”“奚泼”“西婆”“奔耄”“北墨” “阿闭”“阿白”“比木”“笔母”等不同的称呼或音译,汉语也称之为“觋爸”“现波”“祭司”“呗玛”等。尽管称谓繁杂,毕摩皆由男性担任,识彝文,通晓彝经,能歌善唱,办事公正,能力超群,驱邪治病,为民祈祷等。

  然而,毕摩的活动多与彝族原始宗教祭祀和婚丧习俗有关。毕摩产生于彝族社会初期,是彝族原始巫术和自然崇拜文化交汇的结果。到了明末清初,毕摩文化已基本成熟,并已基本定型。从毕摩和毕摩文化发展的轨迹看,一是执政时期政治和宗教融为一体的首领,二是佐政时期以宗教为主政治为辅的文化代表人物,三是专司原始宗教职事时期宗教信仰文化代表人物。

  毕摩是彝族原始宗教活动中沟通神、鬼、人之间的中介,是彝族原始宗教的传承者、传播者,也是彝族民间宗教仪式的主持者和组织者,是彝族原始宗教的代表人物,是毕摩文化的创造者。

  在彝族社会中普遍存在着本民族的祭司“毕摩”和实施巫术的巫师“苏尼”。毕摩和苏尼,是信仰活动中心人物。他们所宣扬的种种信仰理念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经济生产、婚丧嫁娶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充分表明了他们对人们的精神生活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除毕摩和苏尼是彝族固有的原始宗教外,一些地区还流行道教和佛教。

  彝族原始宗教是彝族先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的属原生性本土本民族民间信仰的宗教,它属于民间信仰的宗教,介于原始宗教与人为宗教之间,产生于彝族氏族社会,成熟于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宗教体系,这种宗教信仰是以祖先崇拜为核心,以毕摩宗教祭祀为活动形式,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灵物崇拜为一体的原始宗教形式,是由彝族原始宗教过渡到文明社会的神学宗教。

  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彝族先民产生了对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自然力的幻想的、颠倒的反应,产生了前原始宗教。至今保留着许多自然神灵与鬼怪的信仰痕迹。

毕摩与其道具

  毕摩与其道具

  毕摩宗教信仰和祭祀活动是通过对彝族先民在本土民间信仰的基础上改造创立的。毕摩经《毕摩献祖经》在叙述该法事和祭师毕摩的渊源、沿革中把毕摩的产生和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史兹史德人及其后尼能、实勺人、勾英人、靡莫人等历史时期的早期原生性毕摩。第二阶段是自“邛普”时期的原生性毕摩信仰,“邛普”即“六祖”,六祖时期是彝族历史上的奴隶制社会的形成时期。这两个阶段的毕摩信仰有着重大的差别。首先,在智力与知识方面,存在着相对的“心不灵知不多”与“心灵又多知”的差别。其次,在宗教教义的保存与传播手段上,存在着“不写汉地纸,不磨西昌墨”,即有无经籍的差别。再次,在宗教信仰及行为方面,存在着“不走祭祖”与 “作斋祭祖”和是否使用毕教法器的差别。最后,在与国家和君臣即政治的关系中,存在着“不建金银城,不知拥戴明君贤臣”与“建筑金银城,拥戴明君贤臣” 的差别。这些差别说明,第一个阶段只是前原生性宗教。第二个阶段是已经形成的阶级社会的后原生性宗教在对原有原始宗教的根本改造过程中产生的。按《毕摩献祖经》说,毕摩经写汉地纸,它产生的年代应在汉朝之后,但在实际上不能以此做定论。原生性毕摩产生的年代,约在彝族“六祖”分支后的公元前4世纪左右。彝族古籍《西南彝志》说: “六祖各家支,师由乍兴起。”师就是该教神职人员毕摩。自此,六祖各支的《谱牒志》中出现了众多有名的君、臣、师(毕摩) 的记述。六祖各支逐渐形成了君、臣、师(毕摩) 结构的部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西南彝志》说: “一君来掌权,治地权力大。一臣来判断,说理很详尽。一师作斋荐,祖根长宏伟。”原生性毕摩宗教祭祀和信仰活动由此形成民族宗教,形成了彝族社会民间信仰的一种意识形态,一种普遍的宗教现象。

  彝族祭司毕摩具有多重身份,毕摩是彝族原始宗教礼仪的主持者,是沟通“人与神”的中介,是彝族社会生活中主持祭祀,禳解祟祸,占验吉凶,主持盟誓以及进行裁判的神灵代表和法力的象征。

  在古代彝族“君、臣、师”的政权结构中,毕摩担任着“师”的职责。毕摩通晓彝族文字,是彝族经史学者,又是彝族文化的代表者、传承者。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公社时期,面对自然界及人类社会中各种不解之谜,彝族先民便把它都归之有神灵在主宰,在这种思维意识中就逐渐产生“万物有灵”的神灵观念,并对它顶礼膜拜,无论是为生者求福,死者安葬,祛邪驱鬼,上观天缘,下降地魔,纳祥求福,拜神乞药,都寄托于介于人神之间为媒介的毕摩身上,通过毕摩与神灵交往,企求一切能平安如愿。凡人力莫能及的事,皆请从天宫下凡的天神代表毕摩来替人做事。

  一个具有权威的毕摩,须具备宗教、经籍、历史、地理、历法及星占、医学病理、艺术、宗教仪式、民间口传文学等各方面的知识。历史发展进程中,毕摩规范了彝族文字,统一了部分民间习俗,编撰了卷帙浩繁的彝文古籍。同时在彝文经籍插图、绘画创作等方面也作出杰出的贡献。

  毕摩文化博大精深,是彝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以万计的彝文古籍,内容涉及范围广、学术价值高,是探索民族史、地方史、彝族文化渊源和其他科学研究不可多得的资料,是中华文化遗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毕摩经籍,是以毕摩为收集、加工、整理和编撰主体,广泛应用于原始宗教仪式的经文典籍,它反映了彝族传统的世界观、审美观和艺术情趣,是彝族原始宗教信仰的符号载体,是彝族毕摩文化的精髓和核心。

  彝族祖先崇拜的思想基础是“三魂说”和“祖界”观念。彝族人普遍认为已故祖先具有三个灵魂。这三个灵魂各有不同的归宿,其中一魂守焚场或坟墓,一魂归祖界与先祖灵魂相聚,一魂居家中供奉的祖先位上。而无论哪一个灵魂,其安适、清洁以及受到相应的供奉与否,都能影响子孙后代的祸福兴衰。与“三魂说”密切相关的是“祖界”观念。祖界在各地彝人的信仰中是本民族先祖发祥分支之地,是始祖笃慕和后世各代先祖灵魂聚集之所。彝文文献《指路经》中描绘的祖界“草上结稻穗,蒿上长荞麦,背水装回鱼儿来,放牧牵着獐麂归”,是一片美丽丰饶的乐土。祖界,在祖先灵魂的归宿中也是最理想、最高的归宿。上述思想与观念是彝族民间流传的各种祭祖活动的内在依据和前提。

  彝族民间信仰的神灵中,数祖灵与人们的吉凶祸福、贫富穷苦关系最密切,祭祖的仪式活动也最为频繁多样。就祭祀的目的来看,有为丰年祭祖,有为消灾治病祭祖,有为求育生子祭祖,有为新生命的诞生及顺利成长祭祖,有为联姻祭祖,有为战争祭祖,还有为分支、合族、祭祖等祭祀。就祭祖规模来看,有以私祭为特点的家庭祭祖,也有以公祭为特点的家族家支祭祖。就祭祖时间来看,有定期举行的祭祖仪式,也有临时报日举行的祭祖仪式。而安灵和送灵是彝族民间广泛流传且颇为重要的二大祭祖礼仪。安灵指安置已故祖先的灵魂。安灵仪式包括选灵竹、招灵附竹、制祖灵位、献药除疾、祭灵供灵等内容。送灵,彝族称为“尼术”,是家族家支集体举办,把空中所供的男女祖灵送归祖界,其物化形式灵位、祖筒等送入野外同宗祖灵箐洞的仪式。仪式选在万物复苏、气象更新的早春时节举行。此仪式包括家祭、野宿、入祭场、卜卦、祓祟、换祖、取净水、焚灵位等内容。

  在彝族的民间信仰中,天地、日月、风雷、山川、山河乃至一树一石、一兽一鸟都有精灵主宰,这些自然现象既可造福于人,又可控制人。为了祈福避灾,天、地、石、山、火、水、日月星辰等都是彝族民间的自然崇拜对象。在图腾崇物中,虎图腾、竹图腾、马樱花图腾等成为最为重要的图腾对象。

  二、彝族毕摩信仰的性质和内容

  毕摩在历史上曾被汉文学者称为鬼教,在现代一些学者又称它为巫教或原始宗教。毕摩作为一个宗教名词在彝语中称为毕。毕是彝语音译,意思是诵、讲解献祭,诵读以礼拜或作祭献仪式。

  (一) 毕摩神职人员社会团体或阶层

  在彝族社会中,毕摩是从事毕摩祭祀或做法事的神职人员,也是经史学者和教授。经书说:“毕司诵经文,毕职行斋祭,经史得流传。”担任毕摩的神职人员须先投师从学,通晓毕摩经文和各种法事礼仪,见习合格,经颂职仪式正式颁职后才能任职做法事。毕摩按其分别为大小君主、贵族和平民做法事分为上、中、下三个品级,身着标志不同品级的法衣、法帽。这种教制还体现在做法事中,大法事只有大毕摩才有资格做,下品小毕摩是不能做的。领职为君王做法事的毕摩在古代就是国家官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很高的地位。领职的毕摩不管品位高低都有神职经济收入。在古代,人民须向毕摩交赋税,或为毕摩划毕田、毕地,村民共负耕种之责。现在有的彝族地区,还有称为毕田、毕地的地名,但毕摩则早已只能获取做法事时所赠的钱物。

  (二) 毕摩祭祀的经籍

  毕摩的神学教义、祭词、礼仪都有用彝文写成的经典。宗教经籍的作者是谁,今天已不可确考。因它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后来又经不断充实,可以称为“叠加式”的编纂法,或者是有如考古学的文化层。据四川省凉山彝族地区清代彝文木刻本《教育经典》说:“彝文古籍中,呗耄文献是,昊呗史祖创,特呗乍木创。后代,阿史拉则创,雅古书布创。”有开创者,也有继承发展者。毕摩的典籍很多,大致有《作祭经》《作斋经》《指路经》《百解经》《占卜书》《福禄书》和其他若干类,每类经书中又含多种经文。如《作祭经》中包含有《献药供牲经》《献酒经》《献茶经》《祭山经》《迎灵经》《太平经》等不同经书。据对现存北京的彝文古籍659部进行研读、编目和分类,毕摩经书有490部,其中《作祭经》有211部。滇川黔祭经更不计其数,这些浩繁的经书,就是毕摩作法事的“圣经”,都要诵读有关的经文,各类法事,只能按经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 毕摩的信仰和观念体系

  信仰以天神、土主神和祖先神为主神,最高神是天神的多神教。信仰和观念体系有如下几个方面。

  信仰天神。毕摩认为有一个与世俗世界不同的天神世界。天神世界有众多的神祇,其中最高神是天神,又叫天君、天帝。天神在土主庙中的塑像为大黑天神形,民众通常称其为天神,彝文经书中称为“天君策耿纪”或“天帝策耿纪” (策耿纪有格兹、测鲠兹、沟兹、陈古子等多种音译)。天神策耿纪是“众神的君主”“万魂的君主”,也是人和自然的最高主宰和保护神。

  信仰土主神。土主神彝语称“密西”“密枝”,是地域邑社性的社神。在彝族各地的土主信仰中,有的土主神是祖先神与社神的统一,土主通常是在历史上有权力与名望的祖先;有的土主神则只有社神之义。土主神与汉族地区的土地神有些相似,但又不同。在毕摩信仰中,土主神是总理地域邑社的环境、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神。主宰地区、村寨的太平安乐,是祭祀的主神之一,土主信仰以南诏时期为盛。

  信仰祖先神。毕摩认为人死后经子孙们请毕摩为其超度即可成为神仙升天。升天成神仙的祖先与后世子孙不仅有历史的血缘关系,而且有现实的人神关系。祖先神决定或影响着世俗子孙们的生命以及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世俗的子孙只有为死去的祖先超度,向祖先神献祭才能得到他们的保护,属于功利性的目的。

  信仰山神与各种自然神灵鬼怪。毕摩认为各种事物都有自己的司神,所信仰的神极多,有财神、喜神、山神、龙神、日神、月神、星神、猎神、灶神、风雨雷电神和各种鬼怪。这些神灵和鬼怪大多是直接从原始宗教承袭而来的,大多没有经过多少改造,只是按阶级社会的层级结构把它们纳入毕摩的神灵鬼怪系统。其中神性变化较大的神是山神,它已有社会属性,作用和性质接近于土主神,它成为一个地区、一个村寨有一个地区、一个村寨的山神。在诸山神之上又有统领这些山神的最大山神,对上向天神策耿纪负责。

  信仰毕摩神。毕摩信仰君、臣、毕神。一般祭场要设君、臣、师(毕摩) 神位。毕摩祖师神除与君并列认为最初的毕摩是天君策耿纪派遣下凡的神毕,神毕下凡带来毕摩经书并教导凡人毕摩信仰礼仪。最初跟随神毕做毕摩法事的祖先就是毕教祖师,也是毕摩神,并认为毕摩祖师是世俗的毕摩沟通人神的中介。毕摩做法事时要在毕神位前叙述毕摩渊源与谱系,请毕摩祖师神临场守护法场法事。

毕摩法器法铃、羊角杯

  毕摩法器法铃、羊角杯

  信仰神座。毕摩信仰的神基本上都是抽象化了的人格神,没有感性的存在形式。但为了信仰及其行为的需要,又把抽象的神变为当下的可感的和超感觉的崇拜对象,相信某些人为的设置可使神附于其身,使神成为眼前的存在。这种人为的设置,有偶像和神座两种。偶像有塑像和画像,一般只在土主庙中才有。神座有石碑和树枝、木片或木棍。石碑神座通常为山神神座,但有的土主庙中,也设石碑神座,不设偶像。树枝或木片、木棍神座彝语称为“古”。祭场上大多都用“古”神座,一场大型的超度仪式,要插几亩地的神座。

  (四) 毕摩祭祀崇拜礼仪

  毕摩信仰有一整套教义教规规定的宗教礼仪。《赊榷濮》说:“做斋按规矩,礼节不离规,斋完规得行,规行斋得固。”认为信仰与礼仪相互依存,相得益彰。毕摩有多种信仰崇拜礼仪,各种礼仪都有由经文明确规定的固定程式。崇拜对象不同,礼仪也不同,不同的祭祀礼仪有不同的祭诵经文和道场图本,毕摩做法事时不得随意增删更改。毕教的崇拜礼仪有献祭、崇祖、百解三大类。献祭礼仪有天神祭、“密技”、“密西”土主社神祭和节日祭祀等。崇祖礼仪有治丧、制灵牌、指路、作帛、超度等仪式。百解礼仪是求神除邪驱鬼的一种法事,种类相当多,通常是在家宅不安,有三灾两难或久病不愈,碰着所谓妖孽凶兆时进行。有咒鬼、除凶星、驱邪魔、除妖孽、招魂等仪式。

  毕摩的献祭礼仪几乎影响到彝族社会的一切节日喜庆,在彝族地区,毕摩信仰节庆与非宗教节庆融为一体的节日较多,其中最大的两个是过大年和过小年。小年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左右,叫火把节;大年在腊月,后与汉族过年节合一,叫春节。小年火把节通常六月二十三日祭天,六月二十四日祭田公地母诸神;大年在除夕与元宵节期间,通常祭祖、祭土主神。合村宰牛、宰猪羊,各户宰鸡、祭献、欢宴或歌舞,既有宗教的肃穆,又有节日的欢庆。

  三、彝族毕摩信仰的特点

  毕摩信仰从其性质和内容看,毕摩既有人为宗教意识形态的特征,又在许多方面还保留有后期原始宗教的痕迹,还没有彻底割断与氏族部落宗教的联系,处于原生状况。

  (一) 毕摩信仰的主神已具有地域性

  天君天帝策耿纪,策耿纪是众神以及人和万物(事) 的主宰者。他所主宰的人是整个“横眼睛”的人类。毕摩信仰祖先神, 有近祖祖先崇拜和远祖祖先崇拜。认为始祖是汉、彝、苗、傣等等各族的祖先。毕摩信仰的“密西” 土主神是地域性社神, 是一定地区内各家各宗的保护神。

  毕摩信仰多神,但以天君天帝策耿纪为最高神。君神、臣神、毕神、土主神、财神、祖先神、山神、龙神和各种自然神灵都隶属于天神天君,他们之间的关系具有如阶级社会的政权组织形式的特征,一级管一级。在献祭礼仪中,献祭天神要先祭山神土主,有如先报告直接管理的下级官吏再上达上级首脑。

  (二) 毕摩含有众多的原始崇拜的内容

  毕摩信仰的神灵中有不少是自然神灵,如风雨雷电神等,属原生性信仰。此外,还有精怪妖魔之类的观念,认为种瓜生扁蔓、见蛇交尾、不正常的犬吠等异常见闻现象的出现都是精怪妖孽降临的象征,要做百解进行驱除,否则灾害病魔就会降临到人身。崇拜礼仪中含有较重的巫术性质。毕教礼仪主要形式是祭祀仪式,是礼拜献祭向神祈求,但在百解祭礼仪中,除祭祀仪式之外,还有巫术仪式,且巫术气氛还比较浓重。百解祭的主要目的是驱妖治鬼,也是没有脱离原生态信仰。

  毕摩教的神职人员已形成一个专业性的社会阶层,但神职人员没有统一的组织。在重大的法事中,有时十来个毕摩同台司祭,并各有司职。毕摩阶层在社会上,也是一个有自己的教阶品级的阶层。但毕摩阶层只是一般社会组织中的一个成员,或是政权组织中的一员,或是村寨邑社中的一员。毕摩的统一性,只是信仰与行为,不是组织上的统一。毕摩也招收学生,教学徒学习彝文古籍及毕教礼仪,有的学业结束后就成了毕摩,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是师徒关系。

祭祀

  祭祀

  (三)毕摩信仰是自发的、松散的,具有任意性、自由性,具有原生性的观念

  毕摩有各种行为规范,特别是对做毕摩的道德、行为要求较高,有修善止恶的戒规和宗教礼仪规范。但这些戒规和规范只能把毕摩与非毕摩区别开来。在彝族社会,同时有佛教、道教或基督教等等观念,这些教徒或信徒与毕摩信徒各不相同,但毕摩自己没有毕摩信徒与非毕摩信徒的观念。毕摩信仰是彝族社会的一种普遍性的民间社会信仰,靠毕摩的法事及业已形成的习惯、传统信仰来维持,似乎无须由名分确定不移的毕摩信徒的存在来维持。

  四、彝族毕摩文化的内容

  毕摩是彝族原始宗教祭仪的主持者、知识的继承和传播者,作为前者,毕摩能通神鬼而上达天意,下宣神旨,是人与神之间的中介;作为后者,毕摩掌握彝文经籍及彝族传统天文历算、历史掌故、习俗礼仪、神话传说、医理药物等丰富知识。因此,毕摩的职能和活动是毕摩文化的表现,毕摩掌握的知识则是毕摩文化的内容。

  毕摩的职能和活动即在不同场合扮演不同角色,宗教祭祀、占卜的“祭司人”、咒鬼的巫师、记史的史官、君长的军师、彝文化的教师、民间原生态歌手、“德古”式的律师、判案的“法官”、神药两解的中医。毕摩文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丧葬祭奠。彝族丧葬程序和礼仪,从始至终必须在毕摩指导和主持下进行。如所有祭献的牺牲、物品,若不经过毕摩诵经,亡灵将不能领受;亡灵若无毕摩安慰、指引,将无所归宿而成为孤魂野鬼为害后人。

  祭祖包括两个层次:其一为氏族祭祖。每隔二三代,氏族全体成员共同祭奠、超度本氏族业已去世但未曾超度的亡灵升天成为祖先神。祭祖时间为九天九夜或七天七夜,须由六位大毕摩和多个助手分工合作,完成不同内容的四十余场次祭祀;氏族内部长、次、幼房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或为扩大通婚范围,且氏族代系已满九代或十一代,在氏族祭祖的同时也往往举行分支祭仪,由一个氏族分衍为三个亚氏族。其二为家庭祭祖。在年节、婚嫁、迁居或家道不顺时,延请毕摩祭祖,以孝敬、告慰祖先或祈求祖先保佑。

  祭献诸神。彝族原始宗教的基本观念是万物有灵,认为自然界中的万物都是一物有一神,对这些神灵,特别是对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物神,认为只有敬畏并取悦之,才可得其护佑而不施予灾害。因此,适时祭献天、地、山、水、风、火、林、岩等等神灵,便成为了彝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活动。向这些神灵进行祭献并祈求护佑,必须由毕摩主持诵经,方可达到目的。

  占卜。毕摩凭借本身所具法力,为人们向神灵祈求预知未来吉凶祸福。彝族举凡战争、械斗、官司、疾病、丧葬、婚姻、祭祀、迁居、建房、出行、贸易、狩猎等,以及出现各种异兆,都要请毕摩占卜以决吉凶,预知祸福。毕摩的占卜方法种类繁多,最常见的有鸡股骨卜、鸡头卜、蛋卜、羊膀骨卜、猪膀骨卜、猪胆卜、木刻卜、签卜、酒卜、草节卜、竹筷卜、阴阳卦卜等等。

  历算。毕摩进行星占和择日,主要是通过观测日月星辰运行,特别是每月月亮与二十八宿对应位置的变化,推算年月日及节气,预测天气变化、日月亏蚀、年成丰歉、粮畜贵贱、世态安乱等,并结合十二属相生辰以择日、相命、合婚及预测疾病、失物、异兆等后果,以满足人们择吉避凶的心理需求。

  招魂包括招亡魂与招生魂。招亡魂主要是招祖先魂,使其安居家堂灵位,保佑家道兴旺。但祖先魂有时会离开灵位在外游荡而给家庭带来不安,遇此须及时将其招回归位。生魂则指人、畜、粮魂等。彝族原始宗教灵魂观认为人有三魂(即头魂、心魂和脚魂),一旦受到惊吓或诱惑会离开人体而使人轻则致病,重则丧命;畜魂、粮魂失去则会遭至六畜不兴,五谷不丰,只有请毕摩做招魂法事,才能把亡魂或生魂招回。另外,病人经毕摩占卜若属灵魂已被恶魔摄去而命在旦夕,也只有请毕摩作“捉魂换魂”法事,即捉拿他人灵魂换回病人灵魂,才能转危为安。

毕摩在涅沐丛毕仪式上诵经

  毕摩在涅沐丛毕仪式上诵经

  祈福。毕摩通过祭献相关神灵,为人们祈求神灵赋予福禄。常见的祈福祭祀:一为祭献家中福禄神,彝族家庭福禄神位一般设在粮柜前;二为祭献祖先神,祈求祖先护佑赐福;三为丧葬祭奠中祈求亡者将生前所享有的福禄留予子孙;四为村寨共同设祭求雨或止涝,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禳解又称“百解”,即毕摩为人消除各种灾厄的祭祀。彝族凡遇械斗失利、家运不顺、疾病缠身、牲畜瘟疫、庄稼遭灾、丧事完结、房屋失火,以及发生不祥之兆等,都必须请毕摩举行相应的百解祭仪,以除祟消灾求保安宁。

  驱邪。毕摩为人驱除邪祟。彝族如遇家庭失睦,夫妻不合,邻里相恶,婴儿夭折等,认为是白虎入家作祟;病人久医不愈,则认为是恶魔缠身,就得延请毕摩作驱除白虎或恶魔的法事。

  诅咒包括咒鬼和咒人。咒鬼多为咒凶鬼与恶鬼,彝族认为家庭连遭不幸,或有暴亡、自尽者,牲畜无故死亡等是凶死鬼或恶鬼作祟所致,必须请毕摩咒鬼,方能使其退让或消减其魔力;咒人则是与他人结下冤仇或怀疑他人施咒于己,便请毕摩对仇人或受怀疑者进行诅咒或反咒,以使仇人遭殃或自食其果。

  压土邪又称压土气。彝族认为地面土层分熟土与生土两层,生土层里充满对人及牲畜、庄稼有害的邪气。因此,凡遇村寨附近出现山体滑坡垮塌,以及起房盖屋、打井筑坝、挖坑下葬等触动生土层时,须请毕摩泼散用篙枝、笔管草、秧草根、蛋壳等煮水的压土邪药和诵念“镇压土邪经”,以镇住生土层中邪气不致大量散发致害或减轻其邪气。

  起本命。彝族认为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搬动放置或大或小或轻或重的物件,有时会在不经意中压住自己的本命(灵魂),从而出现肢体某部位麻木、疼痛,甚至瘫痪。遇此须请毕摩首先卜算本命在何方被何类物件压住,然后前往搬动物件并做起(释放) 本命的法事,以企痊愈。

  盟誓。旧时彝族举凡战争、械斗、议和,氏族或个人间的重大协约,以及与外族交往中订立协议等,在当事双方或多方订立盟约后,必须请毕摩主持向神灵盟誓,以表示共同恪守盟约。盟誓方法常见有喝鸡血酒、打牛钻牛皮等。另外,个人间出现有如山林、地基、耕地等产权纠纷而相持不下时,有的当事一方主动放弃,却请毕摩做赌咒法事,以使谁占有纠纷产权谁即不吉利。因此,在彝族地区常见谁也不敢耕种的放荒耕地。

  神判。因财产、盗窃、口角等而引起是非纠纷,经用习惯法调解无效时,多请毕摩施行神明裁判。神判常见有嚼米、打鸡、漂灯草、捞油锅、捧铧口、沸水锅摸蛋和石头等。

  承传知识。毕摩特别是世传毕摩肩负有继承和传授知识的职责。一般从七八岁开始从父学习彝文,待基本能阅读并背诵一般经文后,便随父到各种祭祀中充当助手,在实践中完成知识的积累。老毕摩过世,经请其他毕摩作祭将毕摩神转附其身成为正式毕摩后,又对下代须尽衣钵相传的培养义务。

  五、毕摩宗教经典内容

  彝族谚语说:“德古(调解人) 的知识上百,兹莫(部落首领或土司) 的知识上千,毕摩的知识无数。”由于毕摩在彝族社会中的角色和职能,决定了服务于原始巫术,原始宗教意识及活动的彝文经典(包括已经程序化和礼仪化了的口传彝语祭经) 即毕摩宗教经典便成了毕摩文化内容的核心。

  毕摩宗教经典种类繁多,卷帙浩繁,根据内容可以概括为祭祖经书、祭奠经书、祭神经书、消灾祛祟经书、驱魔送鬼经书、诅咒盟誓经书、招魂经书、祈福经书、占卜经书和祭祀神座图谱10个类别。

  六、彝族毕摩信仰文化特点

  毕摩文化是在彝族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是彝族独有的一种原始宗教文化过渡到创生性文化,其有三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祖先崇拜处于中心地位。祖先崇拜是原始宗教的重要表现,是人类历经了漫长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历史阶段以后,从万物有灵的灵魂观念中演化出了占支配地位的鬼神观念以及人类历史母权制衰落,父权制确立,社会意识对人的崇拜已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的表现。彝族原始宗教的基本观念是万物有灵,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是一物一神,并加以崇拜。但在诸多的神灵崇拜中,祖先崇拜处于中心地位,主要表现在将祖先神视为最尊贵、可靠、亲近的保护神,因而祭祖仪式频繁且最隆重,毕摩文化典籍也以祭祖敬祖内容为最多最重要。

  多元文化的有机结合。毕摩文化不是封闭的文化,它由早期的原始文化,逐渐发展成为内容丰富而具有鲜明民族性的文化,这不仅是一种自身历史发展的积累,也是在发展中善于对外来文化进行改造、吸收,不断充实丰富自身的结果。特别是在博大精深的汉文化强大辐射下,自觉地从道、儒、释诸多文化中吸收了不少有利于自身的文化因素,从而形成了多元文化有机结合的显著特征,但原生态文化仍占主导地位。

  巫、史、医出现了分离趋势。人类早期的文明与巫事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事巫职的巫师具有历史、历法、艺术、医药等科学知识。“他们不仅是内外科医生的前辈,也是自然科学各分支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的前辈。”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这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人逐渐脱离了巫的附属地位,才出现了各学科的独立发展。其中以中国的史和巫来说:“中国的文化,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巫史不分,据考证,这种现象一直沿袭到了西周初叶。”因此,我国最早的史事记录多出自巫之手。后来巫的高层以入史官为其归宿,以记辑王言,编纂史册、司典籍为其职业。史官从巫职中分离出来,才出现了独立的史学。同样,“我国古代原是巫医并称的,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巫和医才逐渐分开”。医与巫分开后,经过不断地发展,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医学。彝族社会的发展,因受特定历史的制约,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多由毕摩掌握,并多融合于毕摩文化祭祀经籍而附属巫事。然而,随着毕摩文化的发展,出现了部分学科知识与巫事分离的趋势,产生了一批非祭祀的专门著作,其中以彝族历史和医药最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