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条约、协定、宣言、声明纪念日有哪些

2017-12-26 11:31:38 知识

国际条约、协定、宣言、声明纪念日有哪些
国际条约、协定、宣言、声明纪念日有哪些

  阿亚库乔宣言签署日

  12月9日(1974年) 为纪念阿亚库乔战役150周年,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拿马、秘鲁和委内瑞拉等8国的首脑和代表于1974年12月9日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会议,并签署了《阿亚库乔宣言》。宣言强调拉美国家加强团结,结束经济依赖状态,争取各国经济独立;立即根除在拉美仍然存在的殖民地状态;对本国的自然资源行使主权,保卫原料价格,限制外国投资和控制跨国公司的活动;在公正、平等、主权和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新的国际经济秩序。

  波茨坦公告发表日

  7月26日(1945年) 又称《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是在波茨坦会议(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过程中由中、美、英三国(苏联于8月8日加入)共同签署的,于7月26日发表。主要内容是,日本应无条件投降; 日本战犯交付审判;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 日本军队要完全解除武装; 日本军国主义必须永远铲除;阻止日本人民民主的所有障碍必须消除等。

  波茨坦协定签订日

  8月2日(1945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苏、美、英三国首脑斯大林、杜鲁门和丘吉尔(后期为艾德礼)和3国外长于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在柏林西南的波茨坦举行会议。 当时纳粹德国已经投降,日本正处于崩溃前夕。 8月2日在会议上签订了《柏林(波茨坦)会议议定书》,发表了《柏林(波茨坦)会议公报》,这两个文件通称《波茨坦协定》。主要内容有:中、苏、美、英、法5国外长会议的设立;苏、美、英、法共占德国,解除德国武装;有关德国的赔偿,德国、波兰的疆界,同意大利、保加利亚、芬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缔结和约;使德国沿着和平民主的道路发展;审讯纳粹战犯等问题。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首签日

  7月1日(1968年) 联合国第二十二届大会于1968年6月12日,以压倒多数票通过该条约。 7月1日在莫斯科、华盛顿和伦敦该条约开放供签署。条约共11条。条约从1970年3月5日开始生效。到1980年4月,有115个国家签署。

  布列斯特和约签订日

  3月3日(1918年) 全称为《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新生的苏维埃国家和德国、奥匈帝国、保加利亚及土耳其4国于1918年3月在俄国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签订的和约。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还在进行,苏维埃国家还处在同德、奥等国的交战状态。为了争取时间巩固苏维埃政权,必须同各交战国谈判,缔结和约,尽快退出帝国主义战争。尽管和约的签订使苏维埃国家丧失了住有4600万居民的10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并要付出巨额赔款,但却使苏俄无产阶级赢得了时间巩固无产阶级政权,整顿国家经济,巩固工农联盟和建立红军,为后来击溃白卫军和帝国主义干涉创造了条件。1918年11月13日,即协约国对德停战协定签字后两天,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立即宣布废除这个和约。

  大陆架公约生效日

  6月10日(1964年) 该公约于1958年4月29日在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1964年6月10日生效。该公约实际上是限制沿海国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有利于少数海洋大国,尤其是超级大国对海洋的垄断,因而遭到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的反对。

  大西洋宪章发表日

  8月14日(1941年) 即《罗斯福丘吉尔联合宣言》。 苏德战争爆发后, 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于1941年8月14日在大西洋纽芬兰海面美舰“奥古斯塔”号上会谈后发表。 全文8条,主要内容:两国不追求领土和其他方面的扩张;尊重各民族自由选择其政府形式的权利;赞同摧毁德国纳粹暴政和解除侵略国家的武装等。

  德黑兰宣言发表日

  12月1日(1943年) 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苏、美、英三国政府首脑斯大林、罗斯福、丘吉尔在伊朗首都德黑兰举行会议。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三国首脑举行的第一次会晤。会议结束时发表了《德黑兰宣言》,主要内容:三国已拟订了消灭德国法西斯军队的计划,并就从德国东、西、南三面进行军事行动的规模相时间取得了协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伊朗的宣言》。

  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签订日

  9月27日(1940年) 该条约通称《三国轴心协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意和日3个法西斯国家在柏林签订的,其目的是扩大侵略战争,建立法西斯集团的世界霸权。条约共6条。主要内容是日本承认德国和意大利“在欧洲建立新秩序的领导权”;德国和意大利承认日本“在大东亚建立新秩序的领导权”; 3国“以一切政治、经济和军事手段相援助”。

  东南亚中立化宣言签订日

  11月27日(1971年) 1971年11月27日在吉隆坡举行的东南亚国家联盟5国外长会议上签署了《东南亚中立化宣言》(《吉隆坡宣言》)。宣言声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决心初步地进行必要的努力来获取对东南亚作为一个不受外部强国的任何形式或方式的干涉的和平、自由和中立地区的承认和尊重。”

  凡尔赛和约签订日

  6月28日(1919年) 全称《协约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1919年6月28日,英、法、美、日、意等战胜国与战败国德国在巴黎西南郊的凡尔赛宫签订。1920年1月20日生效。和约共分15部分,440条。国际联盟盟约为第一部分。其他部分主要规定德国将阿尔萨斯-洛林交还法国;萨尔煤矿归法国,萨尔区由国联管理15年,右岸50公里为不设防地区。德国殖民地由英、法、日等国瓜分,其在中国山东的权益转交日本。德国须支付巨额赔款。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日

  12月9日(1948年) 在这一天,由联合国大会第三届会议通过。公约共有19条,主要内容有:确认灭绝种族行为不论发生于平时或战时,都是国际上的一种罪行,应予防止并加以惩治;这种罪行系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缔约各国应制定必要的法律以实施本公约各项规定;被控犯有灭绝种族罪行的应交由本国的主管法院,或缔约国接受其管辖权的国际刑事法庭审理;缔约国可提请联合国按照宪章采取适当的行动以防止和惩治这种罪行。公约于1951年1月12日开始生效。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签订日

  10月30日(1947年) 该协定于1947年10月30日由参加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国际贸易组织筹委会第二次会议的23个国家和地区在日内瓦签订,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实施。截至1984年12月,共有90个正式成员, 1个临时成员。总部设在日内瓦。我国是总协定的创始国之一。

  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签订日

  1月27日(1973年) 全称为《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1968年5月13日,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代表和美国的代表在巴黎开始举行会议,先后开会28次。尼克松执政后,1969年1月25日,有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美国和西贡傀儡集团四方代表参加的巴黎会议正式开始,前后开会174次。美国的基辛格和越南的黎德寿从1968年8月起举行了多次会晤。最后在1973年1月27日,上述四方签订《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和四个议定书。为了促使这个协定能够得到遵守和实现,中、美、英、法、苏等12个政府代表团于1973年2月26日起,在巴黎召开国际会议,联合国秘书长也参加了会议。3月2日,12个政府代表签署了关于越南问题的国际会议的决议书。决议书表示,确认、赞成和支持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及其四项议定书。

  关于在老挝恢复和平和实现民族和睦的协定签订日

  2月21日(1973年) 该协定亦称《万象协定》,由老挝爱国力量和万象政府方面代表在万象签订。共分5章14条。协定规定:老挝全境实行停火,恢复和平;老挝的内部事务必须由老挝人民在没有外国干涉的情况下自行解决;外国军事人员全部撤出老挝,停止对老挝的一切干涉和侵略;双方必须建立新的临时民族联合政府和民族政治联合委员会,以履行所签订的各项协定和管理国家事务。根据协定,老挝民族联合政府和民族政治联合委员会于1974年4月5日正式成立。

  华沙条约签订日

  5月14日(1955年) 苏联、波兰、捷克、民主德国、罗马尼亚、匈牙利、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8国于1955年5月11日至14日,在华沙举行会议,于5月1 4日缔结了8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通称华沙条约),同年6月4日起生效。这个条约是针对美、英、法等西方国家批准了关于决定吸收联邦德国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并建立西德军队的巴黎协定的。阿尔巴尼亚1961年8月开始停止参加华约组织的任何会议,并于1968年9月13日宣布退出华约。1976年以来,蒙古、越南、老挝派观察员参加华约会议。

  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日

  5月1日(1974年) 讨论原料和发展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于1974年4月9日至5月2日在纽约举行。会议于5月1日在未经表决但有人提出保留意见的情况下,通过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这两个文件表达了第三世界国家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主权、发展民族经济、反对帝国主义的掠夺、剥削和控制的强烈愿望。文件提出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一系列重要原则。

  开罗宣言发表日

  12月1日(1943年) 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中、美、英三国在开罗举行会议,于12月1日发表了《开罗宣言》。宣言声明3国对日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决不为自身图利,亦无扩张领土之意;剥夺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把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把日本从它用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所有土地上驱逐出去;使朝鲜自由独立:坚持日本无条件投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字日

  12月10日(1 982年) 1973年12月3日至1982年12月10日举行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历时9年。参加各期会议的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7个国家,还有一些未独立的领土、民族解放运动以及50多个国际组织的观察员。1982年4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完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订工作,并获得通过。公约从1982年12月12日起在牙买加开放供签署。截至1985年4月,已有159个国家和实体签了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共分17个部分,连同9个附件共436条。

  慕尼黑协定签订日

  9月29日( 1938年) 1938年9月29日至30日,英国首相张伯伦,法国总理达拉第同德、意法西斯独裁者希特勒、墨索里尼在德国的慕尼黑举行会议,并于9月29日签订了《关于捷克斯洛伐克割让苏台德领土给德国的协定》(又称《慕尼黑协定》)。协定规定,捷克斯洛伐克将苏台德区及同奥地利接壤的南部地区割给德国,捷克斯洛伐克的其他领土,由英法德意“保证”不再受侵犯。英、法企图以出卖捷克斯洛伐克为代价,换取德国侵略苏联。当时的捷资产阶级政府在德国的军事威胁和英、法的压力下,接受了这个条件。同年11月德国占领苏台德区,1939年3月进而侵占捷全部领土,并在9月进攻波兰,从而挑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南极条约签订日

  12月1日(1959年) 由美国、苏联、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等12个国家和地区在华盛顿签订。条约除序言外共14条,于1961年6月23日生效。条约规定南极只能用于和平目的,禁止一切军事性质的活动;禁止在南极进行任何核爆炸和处理放射性废物;保证在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及促进在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在条约有效期间冻结领土要求,但并不因此损害各国对南极领土主权所采取的立场。中国于1983年6月8日加入该条约。

  日内瓦公约签订日

  8月12日(1949年) 该公约也叫《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日内瓦公约》,即1949年8月12日在日内瓦签订的4个公约:(1)《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也称《万国红十字会公约》;(2)《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3) 《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4)《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以上4个公约均于1950年10月21日开始生效。

  圣地亚哥宣言签署日

  8月18日(1952年) 这一天,智利、厄瓜多尔和秘鲁3国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签署了《圣地亚哥宣言》,宣布它们对邻接海岸的200海里海域(包括海床和海底)享有专属的主权和管辖权。1954年12月4日, 3国又通过了《圣地亚哥宣言》的补充协定(通称“利马宣言”),重申了200海里的海洋主权并制订了保卫海洋权的共同措施。后来,拉美和其他地区的许多国家相继宣布200海里领海、 承袭海、专属经济区或渔区。1982年8月17日,智利、秘鲁等国举行集会,纪念《圣地亚哥宣言》签署30周年。

  雅尔塔协定签订日

  2月11日(1945年) 在这一天, 苏、美、英三国首脑在雅尔塔会议上秘密签订了《苏美英三国关于日本的协定》(又称《雅尔塔协定》)。协定规定,在德国投降及欧洲战争结束后2个月或3个月内苏联参加对日作战。其条件为:(1)维持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2)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大连商港须国际化,苏联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中苏共同经营中长铁路;苏联表示要与中国国民党政府签订友好同盟条约等。

  1962年日内瓦协议签订日

  7月23日(1962年) 这一天,中、苏、美、英、法、印度、加拿大、波兰、老挝、柬埔寨、越南民主共和国、泰国、缅甸和南越傀儡集团在日内瓦会议上签署了关于老挝问题的协议。包括《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和《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通称“1962年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协议确认了尊重老挝的主权、独立、统一、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其内政的原则;老挝不承认任何军事同盟或联盟,包括东南亚条约组织对它的“保护”;与会各国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或采取任何其他可能损害老挝和平的措施。

  1954年日内瓦协议签订日

  7月20日——21日(1954年) 1954年7月20日21日在日内瓦会议上达成了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各国和平的各项协议。包括《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关于在越南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关于在老挝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关于在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等文件。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与会国尊重越南、老挝、柬埔寨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它们的内政;上述3国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不容许外国在它们的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法国从印度支那撤军等。参加会议的有中、苏、美、英、法、越南民主共和国、柬埔寨、老挝和南越傀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