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后梅艳芳个人歌手生涯资料简介[第4页]

2014-04-08 16:47:05 音乐资讯

  从《坏女孩》专辑开始,在刘培基打造下梅艳芳的每张唱片和每次演出,必定能在视觉和听觉上面配合完美。从《妖女》的埃及艳后,到《欲望野兽街》的007邦女郎造型,从《是这样的》中的好莱坞木偶人造型,《小心》中的猎人装到《梦里共醉》的中世纪贵妇,《镜花水月》中的蓝色妖姬,梅艳芳的每张专辑都能带起一股潮流时尚,成为全城热议的话题,但这样的成功并没有让梅艳芳迷失自我,从困境中走出的她很清楚,外表的成功得益于友人的鼎力支持,但如果自己的歌声不能打动观众,也就辜负了朋友的苦心,因此,她从不敢放松自己的业务学习,尽最大的努力在歌唱方面做到精益求精。

  梅艳芳心里很清楚自己和家人能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与刘培基的帮助息息相关。所以,梅艳芳一直对刘培基十分的感激。然而金钱是把双刃剑,梅艳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事业上的成功,竟然成了她与家人之间反目成仇的导火索。

  2003年12月24日平安夜,刘培基特意从国外飞回香港,准备陪住院已久的梅艳芳迎接圣诞。然而就在这个所有人都享受着安乐气氛节日的时候,赶到医院的刘培基却发现梅艳芳正在接受插喉。此时的梅艳芳大部分时间都在昏睡,插侯是唯一能为梅艳芳提供营养和增强抵抗力的方法。

  2003年12月30日凌晨2点50分,由于子宫颈癌引起的肺功能失调,一代歌后梅艳芳香消玉损。去世之前考虑到当时母亲已经80岁很可能由于持有巨额遗产而被他人操控,晚年生活没有着落,梅艳芳决定将“一次性留给母亲遗产”改为“每月让母亲领取7万港元生活费”,而为了感激刘培基多年来对自己事业的帮助,梅艳芳将位于香港跑马地毓秀街的物业及位于英国伦敦的物业赠给刘培基。在梅艳芳的遗嘱中并没有给大哥梅启明留下任何遗产,梅艳芳去世后接到妹妹去世消息的梅启明立即从美国返回香港,协助“梅妈”开始向刘培基展开了长达八年的争夺遗产官司。八年中“梅妈”开始对梅艳芳生前的众多朋友产生质疑,更认定这些友人希望给梅艳芳开纪念音乐会的举动,就是在借女儿捞钱。2011年5月9日这一场纷争尘埃落定,香港终审法院裁定,“梅妈”覃美金败诉。两年后2013年12月30日梅艳芳逝世十周年之际,一场别开生面的纪念音乐会终于拉开帷幕。张学友、曾志伟等,梅艳芳生前的友人,向“梅妈”承诺这场纪念音乐会,将由友人们自筹资金举办。而所得收益也将全部用于慈善事业,这一举动最终得到“梅妈”认可。音乐会当晚“梅妈”亲临现场,当一首首梅艳芳的经典歌曲响起,一切就仿佛她从未离去一般。那些年不被化解的恩怨或许就在此时随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