畲族传统社会组织[第2页]

2017-05-22 12:01:00 知识

  二、“房”

  “房”也叫“宗房”“房头”,是祠堂的下设组织,仍按血缘的亲疏组成。一般来说,宗族始祖有几个儿子,便可以拆分为几房。因此,“房”实际上就是宗族之下同一支脉的男系血亲的聚合。同一支脉的人为一房,称为“共房”“介寮” (即一家人的意思),同房的人一般聚居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具有同一血缘关系亲属居住的自然村。根据各房始祖在兄弟中的排行,这些 “房”又以“大房”“二房”“三房”等相称。为了彰示这种血亲关系,有的 “房”在族谱之下,还修有房谱。

  祠堂的组织基本上是不变动的,房是可以变动的,为了分别近亲,老房内亦可分有新房,新房包括若干代无定例,视人数繁衍多寡而定。当人丁发展到比较多时,为方便辨别血缘亲疏,由血缘关系较近的人另组新房。

  当某一姓人从当地迁出到新的地方居住后,如人口繁衍不多,或在新地方居住的年代不长,一般是不另立祠堂的,仍然作为一个“房”的组织迁出,与原迁出地的祠堂保持联系,无论祭祖还是修房谱,都得到原迁出地的祠堂办理。如果迁出后人丁兴旺,支派繁衍,在新地方居住的年代又很久远,则可以从原迁出地的祠堂中分出一支谱牒来,另立宗谱,另建祠堂。以后这一支的人就不必再向原迁出地的祠堂祭祖了,彼此之间的联系也就越来越疏远了。但一些人丁兴旺的房,在不脱离宗族祠堂的同时,也设有房的“老屋”,作为祭祀同“房”祖先神灵的场所。

  过去,畲族的祠堂和房组织具有很大的势力,它是维系畲族社会正常运转的关键。但从国民党统治时期开始,由于推行保甲制度,使畲族内部祠堂组织的族长制度逐渐失去原有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推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畲族传统的祠堂和“房”等民间社会组织与汉族地区一样,作为封建残余被限制。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宗族“祠堂”和房族势力更受到沉重打击,一些祠堂老屋被充公,许多宗族的族谱、家谱被付之一炬,畲民族人之间的祠堂关系仅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还有一定反映。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中央和人民政府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经济建设成为整个国家的中心。宗族联谊不仅有利于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寻根问祖、回乡投资,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宗族活动重新获得政府的支持。在这样的背景下,20世纪末以来,畲族的祠堂又重新活跃起来,成为民族和宗族进行联谊和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