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渔猎习俗

2017-02-16 08:37:00 知识

  16世纪末叶以前,锡伯族的经济以渔猎游牧为主,那时他们没有离开世代居住的故乡。松花江,茫茫的大兴安岭,涛涛奔流的嫩江,山高林密,江河纵横,是天然的狩猎和捕鱼的好场所。有一支古老的猎歌:“雪飘如蝶飞,驰骋共撒围。踏遍千重山,猎夫凯歌回。”反映了他们集体围猎生活。17世纪中叶被清朝编入八旗后,他们戍边,几经迁陟,农耕生产发展起来,但渔猎一直是他们喜爱的民族传统,也是他们经济生活的重要补充。

  锡伯族的狩猎没有任何禁忌,凡兽皆打,凡禽皆捕。如獐子、野猪、狼、鹿、堪达尔罕(即四不象)、野鸡、野鸭、兔等都是狩猎的对象,只忌打狐狸,因为锡伯族早有供祭仙家(胡家)之习俗。

  狩猎的季节,以秋冬两季为旺季,春夏为淡季。秋冬两季是猎取各种皮张肉食的季节。这时的对象主要有狼、獐子、野猪、堪达尔罕、猞猁、水獭等。春夏两季主要是捕鱼。

  打猪的工具主要用弓箭、木棒、长矛、设陷阱,并且鹰、猎犬等进行放围。弓箭自古就是锡伯族主要的狩猎工具和自卫武器。精于骑射是锡伯族的民族特点。十几岁的儿童能骑马驰骋于深山旷野之间。锡伯族喜欢鹰猎,特别是中老年最喜欢,所以在锡伯族中喂鹰养猎犬非常普遍。

  捕鹰首先要看好鹰经常出没的山林和过夜的树林、山石等处,“然后白天去安设一个巧妙的套子或用猎网捕获。捕到后经过熬鹰,过崖秦跑绳等艰苦的训练,野鹰就成了听猎人指挥的“熟鹰”,猎人就可以上山放鹰,捕捉山鸡、野兔等猎物。其他野兽都是骑马围追,追到相距不远之处,就从马上用长矛或大头棒打倒后捕捉。

  锡伯族的狩猎,由于生产工具简陋,往往都是三五成伙,数十成群的进行集体围猎。捕获物基本上是平均分配,并不因为参加人的长幼,体质强弱而有所差别,也不以个人猎得多寡而有所不同,是人人有份。但是,也有某种奖励勇敢者的分配法,如猎获物平均分配之外,投中第一枪的人还要另外分得一份野兽的重要部位,如野兽的头部等。

  锡伯族除狩猎之外,也从事捕鱼。在清康熙年间,有不少锡伯族,特别是被安置在京师各王公府里的“包依人”(家奴),其中约有一、二百户,被派到松花江边的罗斯屯、达户屯、锡伯屯、莫登格等村屯,专给皇帝捕鲟鳇鱼。锡伯族捕鱼有网捕、下推、抱扎、钓鱼等多种方式,有丰富的捕鱼经验。后来随着畜牧业和农业的发展,渔猎乃降居次要地位,但仍是他们的一种民族爱好。直至今天每逢冬雪纷飞时,锡伯族青年还成群结队地到野外围猎;春暖花开季节,就到江河岸边,搭起茅屋住下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