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服饰 客家“花笠”探源

2017-01-10 14:21:00 知识

  客家妇女头上戴的斗笠,俗称“花笠”。它是用竹麻或麦杆编制而成的,直径一般为50厘米,能遮阴避雨。最奇特的是笠檐下的一圈薄薄的花布,有红的、黄的、绿的,交错着将斗笠围起来。花布的宽度很讲究,以大致垂到眉眼处为佳。它如一道轻柔的彩色屏障,有意无意地遮掩着客家女的眼睛,她们的眸子在彩色屏障后面时隐时现,有一种朦胧之美,使人看不清,猜不透,欲罢而不能。若是一群头戴花笠的客家女在田间劳作,或在山林中砍柴对歌,恰似无数彩蝶自由地翻飞在田野、密林中,平添了几分春色。

  “花笠”深受客家妇女的喜爱。因为它是艺术化了的日常生活用品,也是美化客家妇女形象不可缺少的装饰品。

  妇女遮面的习俗,在我国古代早就有了。《礼记·内则》中载:“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当然,这和当时礼教有着密切的关系,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清等束缚着人们,所以,妇女出门必须用一块布把脸遮起来。这种用品最早称为“面衣”。到魏晋南北朝时,遮面的“面衣”有了些变化,它不单遮面,而是用布把整个头部盖住,这种习俗一直延袭到隋唐。隋唐又有了发展,不仅可遮住脸面,还可以遮蔽一部分上身,从头遮到肩。

  但“掩面”穿戴极不方便,也不太美,于是人们又发明了一种“帷帽”。而“帷帽”虽然在隋朝开始出现,因当时“掩面”还很盛行,所以,也就没有推广,直到唐高宗时才得重兴,并逐渐取代了“掩面”。

  这种妇女戴帷帽的风俗一直延续到唐开元初,也就是公元739年至公元740年才发生变化,逐步被“胡帽”所替代。

  客家妇女的“花笠”,正是唐代“帷帽”的一种演变和发展。唐代中原文化流入,大批妇女来到这里,当然也必定会把唐时穿戴习俗引进,包括“帷帽”。她们经过千里跋涉之后安居下来,要从事各种繁重的农事劳动,“拖裙到颈”的帷帽使她们感到不适用。但若全然除去,山野中蛇、虫极多,亦难应付。便在不断的实践中,将“帷帽”改变成今日的“花笠”,它既含而不露,保持了中原妇女的衣饰风姿,在劳动生活中又具有实用价值。“花笠”当是客家妇女的一种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