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泸沽湖畔的阿夏婚

2017-02-08 10:11:00 知识

  来到这世界不多的、尚未被污染的高山湖泊——泸沽湖畔,我们住进了紧靠湖滨的一户摩梭农民家,在那花楼下一间整洁的小屋里,睡了来到后甜甜的第一觉。

  第二天早上,刚从美丽迷人的湖边回来的女主人的女儿就来叫我们吃早饭。走进全家人刚在此吃过早饭去劳动的大正房,只见四十多岁的女主人正在火圹右边的客从位处忙碌着,火圹右边的主坐位火铺上,有一位头戴礼帽的中年男人,正在喂一个一岁多的小女孩吃饭。女主人见我们到来,就忙着张罗我们吃饭,并主动介绍,那小女孩是她的孙女,喂饭的是她的哥哥,小女孩的舅爷爷。后来走访几家,听见到的男性,也都是舅舅、舅爷爷。

  在这实行“男不娶、女不嫁”走婚制的摩梭人家中,女主人和女儿的阿夏,都是晚上来过夜,清早就回自己母亲家中去干活的。女主人的女儿,成年礼后住在花楼上自己的小房间里,可在这里自由接待自己的阿夏。早上为了看湖上日出,我天蒙蒙亮就起了床,在湖边等待日出时,见到过三个匆匆而过的行人,不知其中有无女主人家两代人的阿夏。后来,在泸沽湖生活的几天里,我始终未能见到过女主人和她女儿们的阿夏,而家中的舅舅、舅爷爷,不但见过面还交谈过咧!

  按这种老婚制,一旦女人怀孕生下了小孩,就成为女系家庭的新成员,由母亲及母亲的兄弟姐妹抚养成人,孩子的生父虽也会带上礼物前来相认自己的子女,也会主动承担一些抚养责任,但他首先必需承担抚养责任的是对自己同母姐妹们的子女。所以,母系大家庭中的舅舅,与姐妹的子女们的关系,要比和自己亲生儿女的关系显得更为亲密。在几天访问调查中,我也具体观察感受到了这种有趣的现象:孩子们对舅舅的感情一般比对生父的感情要深。青年男女对自己年老的舅舅,就象对自己亲母一样,是很注意尽孝道的。

  若问起村民对这种婚姻制度的看法,一般回答是“不错”。请谈理由,所答主要是以下三点:(一)双方结交阿夏,完全是自由恋爱,自觉自愿,感情生活和谐;(二)建立阿夏关系比较自由,虽一般也需由男方(或女方)请人来履行一种互赠礼物的“佐佐嘎”仪式,但不繁琐。如果后来感情实在不合乃至破裂,解除关系只需互相表态和停止走婚即行,不需经受勉强维持的痛苦,也无一般易有的财产纠纷。(三)女性的回答中常有这一条:能终身和母亲,亲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没有什么婆媳、妯娌等的矛盾。当然,也有些人是这样回答的:自古以来格姆女神就是这样找阿夏的,我们当然也找这样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