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七项检查必查项目 心脏病[第7页]

2016-12-19 19:47:00 孕育

  (6) 心脏病:

  孕妇从妊娠的第3、4个月开始,血液总量就逐渐增加,到妊娠32周前后达到最高峰,比一般人要多30%,血液总量增多,心脏负担势必要加重。随着妊娠月份的加大,子宫逐渐膨大上升,心脏会处于受挤压的不利地位。尤其是分娩时,因心脏负担过重,易发生心力衰竭,影响到胎盘的血液供给,使胎儿发生缺氧,甚至在子宫内死亡。所有的心脏病人必须经医生同意后,方可妊娠。有些心脏病人还需要应用一些药物,甚至必须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和监督,不可大意,整个孕期应取得医生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