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传统社会组织

2017-06-22 10:51:24 知识

  社会组织是人们从事共同活动而形成的群体形式,包括家庭、家族、氏族、秘密团体、政府、军队和学校等,社会组织是基于人的社会属性而形成。回族自形成以来,在以血缘和地缘、业缘关系为纽带的基础上形成血缘群体组织、地缘群体组织和业缘群体组织,它们以非正式的社会组织而呈现,在传统回族社会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①。

  回族住宅 摄影:马文义

  一、家庭

  家庭作为最基本的社会群体,是回族社会中最基本的血缘组织单位。回族家庭按家庭成员世代不同辈分可划分为夫妇一代家庭,父母子女两代家庭,祖孙三代家庭和四世、五世同堂家庭。由于受汉文化的影响,过去回族社会中四世或五世同堂的大家庭较多,且都是经济条件富裕的家庭,家大业大,有些名门望族甚至是五代以上的大家族。大家庭是传统回族社会的显著特色。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多成员多代际大家庭越来越少,城市中多是夫妇一代家庭或父母子女两代家庭 (核心家庭)。在农村,多子的回族家庭往往都是在儿子长大结婚后就分家单过,父母或父母一方一般与不分家的最小的儿子生活在一起,这是由于传统回族家庭中实行的是财产幼子继承制,所以父母的养老一般由小儿子的家庭承担。对于只有女儿的回族家庭,一般采取入赘招女婿的方式,父母与女儿女婿一起生活,家庭财产由女儿女婿继承,但要承担起养老送终的职责。无儿无女的回族家庭,会采取领养兄弟和亲戚家的孩子为子嗣,一般不愿意领养汉族人家的孩子。

  回族居室装饰及物品 摄影:白学义

  传统回族家庭的家长受汉族社会中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影响,一般都是家庭中的男人,被称为“当家的”或“掌柜的”。在夫妇一代家庭中由丈夫担任,在双亲子女两代家庭中一般由第一代夫妻中的丈夫担任。因此,在传统回族家庭中,男性家长的家庭地位较高,对家庭事务有一定的决定权。家庭中祖父、父亲掌管家庭的经济收入,并负责家庭中的各项开支,祖母、母亲一般不发表意见。作为一家之长,要教导儿女和子孙尊崇教门,勤俭持家; 具体家庭事务多由家庭中的妇女承担。实现男主外,女主内。作为一个合格家庭主妇,必须做到勤劳贤惠,孝敬公婆,相夫教子。当然丈夫也要尊老爱幼,这是家庭和睦相处的关键。总体来说,传统回族家庭中,男性地位是高于女性的。现在的回族家庭中,随着两性平等意识的增强,妇女地位有所提升,她们不仅参加社会活动,对家庭事务也有了一定的决定权。

  二、家族

  西北回族将家族一般称为“党家子”或“本家”等。回族家族受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双重影响,具有其自己的民族特性。传统回族社会中,回族人以家庭为基本的血缘组织单位,随着人口的繁衍和代际的增多,原来同一个家庭经分家后形成大大小小的若干个联合家庭或核心家庭,这些家庭在经济上彼此独立,但基于血缘纽带使得他们又成为关系紧密往来频繁相互彼此认同的“党家子”。回族家族与汉族家族是有共性的,都是基于血缘关系为纽带,在家族中遵循“五服”原则,家族中按辈排序,讲求尊卑的家族伦理,辈分高年长者为尊,受到家族中小辈者的尊重,同时家族中有德高望重的辈分高年长者为族长,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号召力,负责家族内的婚丧嫁娶等日常族人活动,并有调节和化解家族内家庭间的各种矛盾,实现家族内部的团结的责任,当家族与外家族间出现矛盾时,代表本家族在与其他家族间的利益博弈中维护家族利益。

  回族一家人 摄影:杨继国

  所不同于汉族家族的是,在规模上,回族家族相对较小,很少存在汉族社会中的“宗族”现象,其群体组织化程度不高,族内“党家子”间也遵行汉族五服原则,五服以外为族外人,五服之内为族人,但并不像汉族社会那般严格。实行近服近族,代际越小,家族认同感就越强,也就是服数越小党家子观念越强。说的形象一点,就是族人间同一太爷的家庭要比同一个祖爷的家庭的党家子认同要强,同一个爷爷间的家庭要比同一个太爷的家庭更有党家子认同。在由传统走向现代的今天,回族社会中父母子女两代的核心家庭日益成为回族家庭的主导类型。回族人对家族的认同代际越来越小,家族观念明显弱化。

  传统回族家族的运行有其自身机制。回族家族中的族长并不经过族人的选举,辈分高年龄大有威望者,自觉会被族人尊为族长。在单姓村落或某一姓占主导的回族村落中,家族中的族长也是清真寺中学董、村落中的庄主,和作为国家在基层权力代表的保长或甲长等,集族权、教权、政权为一身。既负责家族内部的世俗事务协调族内纠纷,也要承担寺坊中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整个村落中的世俗事务等。族人中如有偷盗、赌博、不孝敬父母等不良行为时,由族长出面代表族人进行劝谏或给予惩罚。

  同时回族家族有着明显的区域差异。在东南和华北、华中等地区的回族家族,与西北回族家族相较,其家族的显性特征的差异性就很大。前者受汉文化影响较大,回族汉化程度较高,家族特征中带有浓厚的汉文化色彩。修族谱现象较为普遍,如安徽《怀宁马氏宗谱》,泉州《金氏族谱》《蒲氏族谱》《丁氏族谱》《郭氏族谱》和海南《南海甘蕉蒲氏家族》等。同时制定和规范谱系,在家族中世代遵行;有些家族还制定严格的家禁族规,甚至也有建祠堂和集体祭祖的行为。西北回族家族却迥然相异,在不可避免地受到汉文化影响的同时,其家族的区域特征更为明显。西北回族家族修家谱或族谱现象极为少见,一是囿于西北回族伊斯兰文化氛围浓厚,二是西北回族汉文化水平较低的原因。在不乏豪门大族的西北回族,如今仅能见到的家谱,除马鸿逵家族的《马氏家谱》等几本外,寥寥无几。普通回族家庭由于汉文化水平低,在与汉族人的族群边界打造中,逐渐养成了拒斥修家谱的群体心理,他们认为修家谱是汉人行为。到现在为止,这种心理在西北回族社会中依旧根深蒂固,家族内部记忆靠族人代际间的口头传承。因此,在西北回族社会中,回族人认祖归根时,最多只能追溯到四代到五代,五代以上家族记忆就很模糊了。西北回族人家族内部不搞四代及以上的集体祭祖行为。回族人有干尔麦里的祭祀行为,这种行为只局限于两代或三代近族之中。受伊斯兰教一神信仰的约束,回族家族内的祭祖只是搭救亡人,缅怀逝者,无祖先崇拜的嫌疑。除此之外,回族家族意识和观念,体现在家族内部日常的婚丧嫁娶的行为中,通过家族内部各家庭或族人间的彼此互助和往来,使得平日里相互独立的族人间互为相亲彼此认同。

  回族人围寺而居,形成了独特的居住格局,被称为“坊”“寺坊”或“者玛提” 摄影:杨继国